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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爲規範辦學行爲,省教育廳日前再出“重拳”。
中小學招生必須“六公開”
在規範招生行爲上,省教育廳要求,中小學招生必須做到“六公開”: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錄取方式、錄取結果,接受社會和學生的監督。
嚴格實行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嚴格執行“三限”招生政策,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和發放錄取通知書。禁止招生學校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公佈或宣傳本校中考、高考成績。
嚴禁教師校外兼課兼職
嚴禁示範高中在校內辦復讀班和招收復讀插班生,隨時進行抽查,對違規行爲通報。教師不得歧視學生,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有償家教、有償補課,不私自在校外兼課、兼職,不組織學生統一徵訂教輔材料等。
百年老校違規一樣處罰
對學校違反規定的,只要發現一次,一經查實,不再黃牌警告,示範、特色等稱號一律取消,兩年內不得重新申報;對於因監管不力、查處不力,違規補課等辦學行爲問題嚴重的地區,取消當地當年和次年申報省級示範高中、特色學校、一類幼兒園的資格。(本報星級記者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