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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受聘高教、科研2個系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滿60週歲的人員可申請延退。省教育廳日前下發了《關於認真做好廳屬高校高級專家延退工作的通知》,符合條件的高級專家可視情況延遲退休時間。
高級專家延退,原則上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有博士授予權的本科高校的高級專家,正在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或承擔與我省經濟社會建設密切相關的重大任務,或者爲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或省學術技術帶頭人;有碩士授予權的本科高校的高級專家,正在主持省部級重點以上科研項目或承擔與我省經濟社會建設密切相關的重大任務,或者爲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或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其他本科學校的高級專家,需爲國家級特色專業負責人並且主持省級以上科研項目;高職院校的高級專家,需正在主持省級以上科研項目或教學研究項目,並且爲國家級特色專業負責人或省高職高專專業帶頭人,或者是在我省職業教育中重要的“雙師型”人才。
高級專家延退的期限,由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決定,原則上高級專家延退每人只批准1-2次,每次延退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個別學術造詣高、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傑出高級專家,延退最長不超過70週歲。擔任管理崗位職務的,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應免去其管理崗位職務,使其集中精力從事教學科研工作。
(本報星級記者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