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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17日電據財政部網站消息,中央財政通過中央基建投資等鞏固大江大河治理與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成果,通過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等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其中,2009年至今,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410億元,用於2209條中小河流重點河段的治理。2006—2012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652億元用於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
財政部指出,中國是一個洪澇災害嚴重而頻繁的國家,特別是近年來,氣候異常,水災多發、頻發、重發,災情之重歷史罕見,救災難度前所未有。爲此,國家組織開展了大規模的防洪建設。爲增強防洪減災能力,財政部不斷加大投入,創新機制,積極支持推進防洪體系建設,促進防洪薄弱環節有效改善。
在資金保障方面,財政部通過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等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爲防洪減災工作不斷取得勝利提供支持。主要體現在:(一)鞏固大江大河治理、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成果。(二)加快推進中小河流綜合治理。2009年至今,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410億元,用於2209條中小河流重點河段的治理。(三)全面推動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2006—2012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652億元用於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
此外,財政部表示,爲加快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如期完成規劃任務,中央財政創新投入方式,加強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劃分建設任務,地方自主安排。中央與地方劃分任務量,對東、中、西部地區中小河流治理和小Ⅰ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專項資金按中央承擔任務量和平均投資額進行控制和安排,具體項目由地方統籌考慮、自主安排。
(二)簽署責任協議,加強績效管理。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和省級政府簽署責任狀,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實行全過程績效管理,對資金使用、項目進展和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評價結果與專項資金安排掛鉤,對評價結果好的,補足資金並給予獎勵;對評價結果差的,扣減資金,直至收回已安排資金。
(三)創新機制,引導地方積極落實資金。一是採取中央和地方資金分擔方式。二是建立並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三是加強投資控制。中央專項資金負擔的除險加固任務完成後,專項資金如有節餘,可用於地方資金承擔除險加固任務的水庫;專項資金不夠的,地方負責補足,以強化地方經濟責任。
財政部指出,從專項檢查情況看,目前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如部分地區工程建設進度偏慢、一些項目前期工作質量和進度滯後、部分地區資金落實情況較差、個別項目管理薄弱等。
財政部稱,下一步,要圓滿實現在2015年年底完成現有的4.1萬多座小Ⅱ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完成5174條重點中小河流重要河段、6.7萬公里河長治理任務,還需提早準備,有序推進小Ⅱ型病險水庫和中小河流項目建設;進一步加強項目和資金管理;繼續做好小型病險水庫和中小河流治理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