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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發酵的“棱鏡門”事件在美國引發了巨大的法律爭議,祕密監視計劃是否合法?政府的權限是否過大?美國朝野和民衆都在爭論不休。奧巴馬政府極力爲國家安全局的祕密監視行動辯護,但一些國會議員則呼籲立法加強對政府的監管。
“棱鏡門”事件使奧巴馬政府正面臨嚴峻的考驗
監視計劃規模宏大
國際社會備受震驚
29歲的“棱鏡門”揭祕者愛德華·斯諾登時下正成爲世界輿論的頭號主角。這位前美國中央情報局分析師和國家安全局僱員通過英國《衛報》和美國《華盛頓郵報》爆料稱,美國從2007年開始實施代號爲“棱鏡”的祕密電子監聽計劃,國家安全局從谷歌、臉書、微軟、雅虎和蘋果等9大互聯網公司獲取了包括電話通訊和電子郵件在內的大量信息。
目前藏身中國香港的斯諾登還披露,美國國家安全局在全球範圍發起了超過6.1萬起網絡黑客行動,其中從2009年起針對中國大陸和香港的行動達到數百起。“我們攻擊網絡主幹,如大型網絡路由器,以獲取數十萬電腦的數據,而不用一個一個地去獲取。”斯諾登說,“我不知道國家安全局在這些電腦上尋找什麼特定信息,但使用技術手段未經授權地侵入民用電腦是違法行爲,在道德上也是有問題的。”
《紐約時報》的一篇報道指出,爲了處理每天獲得的海量信息,美國國家安全局迅速擴張。過去10年,從小布什到奧巴馬的兩任政府給國家安全局投入了數十億美元,在猶他州的山區修建了一座佔地10萬平方米的城堡。該局在全美設立了衆多竊聽站,還建造了一臺世界上速度最快的計算機,用於破解截獲的電子信息。
英國《衛報》援引美國國家安全局的一張“全球熱度圖”顯示,僅在今年3月期間,該局就從全球互聯網上收集到970億條數據,其中14%來自伊朗,許多來自巴基斯坦,另有約3%來自美國本土。
美國規模宏大的祕密監視計劃引起世界側目。俄羅斯總統普京表示,政府的監控行爲應該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英國則極力撇清,避免留下與美國“同流合污”的印象,其外交大臣黑格說:“我們的部門一向執行並遵守英國法律。即便是在處理來自英國以外的信息也一樣。”
歐盟司法委員雷丁10日致信美國司法部長霍爾德稱:“‘棱鏡’這類項目以及授權此類項目所依據的法律,可能會給歐盟公民的基本權利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雷丁希望美方對歐盟的有關憂慮做出答覆,並表示將根據答覆來評估跨大西洋關係。德國總理默克爾也表示說,她將在本週柏林八國集團峯會時向奧巴馬總統提出這個議題。
政府力辯祕密特權
美國民衆反應不一
“9·11”事件之後,美國情報機構獲得大量特權。2001年10月,時任小布什政府准許美國家安全局繞開國會授權進行無證竊聽,並在此基礎上通過了《愛國者法案》。2006年和2010年,美國國會兩度延長了法案中的核心條款。
作爲美國反恐戰略的繼承者,奧巴馬總統極力維護國家安全局的祕密監視計劃。支持者表示,美國自“9·11”以來破獲了多達50起恐怖襲擊陰謀,本土沒有再次遭受重大恐怖襲擊,這是奧巴馬政府的“反恐成就”,而非侵害公民權利的“醜聞”。
“我認爲我們爲保護美國公民採取的舉措是正確的。”國家安全局局長亞歷山大說,“國家安全局以極度的自豪感,履行保護國家、公民自由和隱私方面的責任。”
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穆勒13日表示,美國政府將全力緝拿斯諾登,並讓其爲泄露大量國家高度機密的行爲負責。“我們正採取一切必要措施,讓斯諾登對所有泄密行爲負責。”穆勒在衆議院司法委員會的聽證會上說,“他泄露的這些機密,對我們的國家和我們的安全造成了重大傷害。”
但是,並非所有人都認同美國政府機構的祕密特權。2012年總統大選的獨立候選人羅恩·保羅稱,祕密監視計劃是“蓄意破壞憲法的行爲”。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保護公民權利免受“不合理的搜查和獲取”。
著名廣播節目主持人林博指出,祕密監視計劃是“徹頭徹尾的威權主義行徑”。“關鍵的問題是,如此大規模的祕密監視計劃有何存在的必要?幕後發生的事情究竟是什麼?誰是我們的敵人?”林博發出一連串疑問。
斯諾登究竟是“英雄”還是“叛徒”,美國民衆給出了不同的答案。蓋洛普公司對1008個成年人進行的電話調查顯示,44%的民衆認爲斯諾登將“棱鏡”計劃公諸於衆是正確的,42%的人則認爲他的這一做法是錯誤的,另有14%的受訪者表示不確定。
美國兩黨對“棱鏡門”的態度也略有不同。在受訪者中,有近一半的共和黨及獨立人士認爲斯諾登做得對,認同這一看法的民主黨人士則只佔39%。
皮尤公司近期的一項民調錶明,56%的民衆認爲國家安全局在獲得法院許可的情況下,出於調查恐怖主義的目的而追蹤數百萬個美國民衆電話的做法是“可以接受的”,41%的受訪者則認爲祕密監視計劃是“難以接受的”。
國會呼籲立法監管
安全隱私如何平衡
早在2009年,一些美國國會議員就呼籲制定更嚴格的法律標準,以限制《愛國者法案》的適用範圍,“棱鏡門”事件更推高了這種聲浪。一份致美國國會的請願書要求“終止國家安全局祕密收集證據的行爲”,該請願書由83個團體發起,迄今已獲得10萬個簽名支持。
來自肯塔基州的共和黨參議員蘭德·鮑爾則鼓勵民衆對美國政府的祕密監視計劃發起“集體訴訟”。鮑爾受到“茶黨”的青睞,是2016年總統大選的競爭者之一。“對電話記錄隨時被收集和監聽,美國民衆有理由感到擔心。”鮑爾說。目前,已有25萬人在鮑爾的政治行動委員會網站簽名,支持對祕密監視計劃發起“違憲”挑戰。
一些國會議員則呼籲推動立法,以加強對政府行爲的監管。11日,來自俄勒岡州的民主黨參議員傑夫·默克雷提交了一項議案,要求司法部長明確界定《愛國者法案》和《外國情報監控法案》究竟賦予政府哪些權限。
“我們當然要通過新的立法,限制或阻止承包商獲取和處理高度機密的技術數據。”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范斯坦說。
來自密歇根州的民主黨衆議員、衆議院司法委員會成員約翰·科尼爾斯也表示:“我希望在接下來的幾周,司法委員會的成員能夠坐在一起,商討有效監控‘棱鏡’等計劃的法案。”
然而,上述立法倡議也遇到不少阻力。反對者認爲,聯邦調查局局長穆勒已作證指出,“棱鏡”等監視計劃只是獲取撥打的電話、時間和通話時長,而無關“通話內容本身”,這就如同信封上的寄信人和收信人等信息可以對第三方公開一樣。反對者還援引最高法院1979年對“史密斯訴馬里蘭州”一案的裁決稱,隱私權只適用於通話的具體內容,而不是通話的相關記錄。
儘管奧巴馬多次表態,將前總統小布什要求美國民衆在法治和安全之間做出選擇評論爲“荒唐和虛假的”,認爲美國民衆完全可以堅持自己的憲政和法治的理想和制度,同時也享受安全。然而,分析認爲,在對政府祕密特權做出限制和規範之前,民衆無法“安全”、“隱私”兩者兼得。
《華盛頓郵報》早在2012年就指出,“9·11”事件後美國造就了一個大權在握、權力基本不受監管的政府,任意的司法制度、無證搜查、祕密證據、祕密法庭、連續監視公民和非常規引渡等10條理由,已讓美國不再是“自由之邦”。美國民衆唯一能夠期望的是,“政府明智地使用這些權力”。(本報駐華盛頓記者鄒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