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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天津市西青區民政局裏,一對特殊的新人日前迎來了他們“遲到的婚禮”。新郎蔣洪山是西青區李港監獄的服刑人員,而新娘王豔(化名)則是帶着孩子苦苦等了他五年的未婚媽媽。辦理結婚手續過程中,王豔一直緊張得搓着手,直到領到結婚證書時才笑了,說“我和孩子終於有着落了”。這紙婚書不僅讓兩人成了正式夫妻,也幫他們解決了孩子落戶和分土地的難題。
民警告訴記者,2012年3月,蔣洪山因聚衆鬥毆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在獄中改造表現一直不錯。蔣洪山是在朋友的介紹下與王豔相識相戀的,兩人很快就有了孩子。但由於種種原因,他們一直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蔣洪山入獄後,王豔每個星期都帶着孩子來看望他。今年3月初,蔣洪山在與家人的一次見面中,聽說村裏下半年要分地。由於沒有領取結婚證,按照相關規定,孩子無法落戶,王豔和孩子也無法分到土地,這將直接影響母女倆今後的生活問題。而如果這次分不到土地,又得再等五年。面對巨大的生活壓力,已經苦苦等待了五年的王豔含着淚丟給蔣洪山一句話,“要麼登記結婚,要麼我帶孩子離開”。
從那次見面後,蔣洪山每夜輾轉難眠。他的情緒波動很大,話也變少了,這引起了司法所工作人員的注意。通過走訪,工作人員很快摸清了蔣洪山情緒波動的原因,一面及時對其家人和王豔進行撫慰談話,一面收集政策信息,積極爲蔣洪山協調辦理結婚登記的批准事項。
由於這是寶坻司法局經辦的首起服刑人員結婚登記,經過近三個月的多方努力,蔣洪山和王豔終於等來了好消息,西青區民政局依據民政部2004年3月29日頒佈的《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在詳細審覈蔣洪山申請結婚的完備手續後,正式批准同意其結婚申請。
當天下午,西青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做好了相關準備,等待即將到來的這對特殊的“新人”。14時43分,蔣洪山在監獄民警的帶領下走進西青區民政局大門與王豔相見。兩個人的手久久地握在一起。
辦理完結婚證以後,現場的人都自發地爲他們鼓掌。蔣洪山緊緊攥着大紅色的結婚證,抱着心愛的兒子說:“感謝關愛孩子、關愛我們這個家庭的司法工作人員。在餘刑的時間裏,我一定加倍努力,用實際行動回報所有關心幫助我的人,承擔起自己對社會和家庭的責任。”記者鄒雪實習生方旭通訊員王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