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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被譽爲生活“穩壓器”、經濟“助推器”。近年來,隨着保險服務業迅猛發展,保險全方位多角度覆蓋各個領域,隨之而來的是保險合同糾紛日益增多。昨日記者從禪城法院獲悉,該院近年來受理的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以年平均增長率近10%的幅度攀升,其中部分保險公司因收集、提供證據不力或無理拒賠而承擔了較高的敗訴風險。而近日該院審理一宗父親駕車壓死親生兒子慘劇,一審判決,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賠償死者父母30萬元,保險公司不服,上訴到佛山中院。
事件追溯至2012年6月13日傍晚,在外工作近一個月的胡某想到馬上可以與妻兒團聚,不由得把車速稍微提了一下,然而,就在其駛入家門口附近停車場右拐入庫時,隱約感覺前車輪下碾過一塊“石頭”。
隨即,妻子急衝衝地迎面跑了過來,感覺事情不妙的胡某趕緊從車上跳下來。原來,剛剛被自己輾過的不是石頭,而是興匆匆趕來迎接自己回家的兒子小博,劇烈疼痛使得小博瞬間昏迷過去。次日,醫院即宣告兒子因特重型顱腦外傷,搶救無效死亡。
“兒子來到世上這麼短時間,就這麼離開了我們。”每每回憶當時情景,胡某的妻子便痛苦不已。
得知車輛購買了交強險,胡某曾多次向保險公司索賠,均遭拒絕,理由是胡某撞死的是自己的親屬,根據保險合同約定,沒得賠。
今年3月27日,胡某向法院起訴,請求自己的老闆,同時也是涉案車輛所有人邢某以及涉案車輛的保險公司兩者共同賠償52萬多元。
今年5月13日,在佛山禪城法院公開審理該案。
爭議1??親生父親駕車壓死兒子是騙保嗎?
原告既是死者的親生父親,又是加害人,而被告是原告的僱主(老闆)和保險公司,案情顯得非常蹊蹺特殊。
庭審上,邢某承認,胡某確是因受其委託外出辦事回來後發生的交通事故,表示只願意在保險公司承擔了保險責任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而保險公司對賠償責任的承擔則存在重大的分歧,認爲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明確確認了胡某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並且胡某有多年駕車經驗,事故發生時視線清晰,不能排除其存在保險詐騙的嫌疑。
對於保險公司的騙保質疑,胡某夫婦顯然非常氣憤,胡某妻子說:“別說這30萬元的保險,就是100萬元,也不可能撞死親生兒。”爲反駁保險公司質疑,胡某代理人提交了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證明胡某對交通肇事行爲不存在主觀故意。同時,申請法院當庭播放了事故發生時的視頻監控,證明事故發生的準確位置爲右方庫位,而車輛入庫前,恰好有車輛擋住了胡某的視線。
對此,佛山某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建玲指出,本案保險賠償金的產生,是基於別人車輛的交強險,而不是人壽保險,從常理來說,胡某利用詐騙的手段獲得這種保險金的可能性不大。
爭議2??保險合同免責格式條款能否成爲免賠理由?
被告保險公司當庭出示了保險合同原本,根據合同約定,“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險機動車本車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保險公司提出,車主邢某作爲多次購買交強險的人,不可能不知道這個事實。
對此,原告方顯然不買賬,他認爲該條款爲格式條款,而且簽訂合同時,沒有明顯的提示說明。這點說法得到了邢某代理人的確認。同時,原告方提交了保險法規定,證明條款約定違反了保險法的有關規定。
判決??保險公司依約承擔賠償責任
一審法院認爲,根據國務院發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條的規定,即“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而小博既不是涉案車輛的本車人員,也不是被保險人,因此,根據該條款的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損失。
同時,保險公司免責條款的約定爲格式條款,對格式條款理解有爭議的,應作有利於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
在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胡某騙保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也應賠償。
2013年6月3日,法院做出一審判決,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賠償胡某夫婦30萬元,僱主邢某則賠償6萬多元。一審宣判後,保險公司不服,上訴到佛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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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糾紛案
88%保險公司敗訴
據瞭解,禪城法院對2009年到2012年四年來本院受理的保險糾紛案件案件作統計,保險合同糾紛案件類型相對集中在機動車輛保險、財產損失保險、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四類。而收案數量和標的額持續高位發展,年增長率爲9.5%。
此外,隨機抽取的已審結保險合同糾紛案件410件中,九成以上案件被告爲保險公司,其中,265件審結的案件,判決保險公司敗訴的高達88%。
佛山兩級法院先後與佛山保險協會召開聯席會議,雙方交換了意見和建議,以期建立機制,有效化解保險糾紛居高不下的現象。
禪城法院法律研究室主任遲福強表示,保險合同糾紛頻發原因有多方面,保險立法與司法解釋具有一定的滯後性。保險公司爲防犯“道德風險”對疑似騙保的不誠信行爲,往往拒絕賠償。此外,保險公司內部審判程序嚴格,有的理賠人員圖省事,欠缺溝通,拒絕調解,也爲日後埋下糾紛和敗訴的隱患。
南方日報記者唐夢通訊員邱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