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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東
行政自由裁量權
戴上“緊箍咒”
南方日報訊(記者/羅銳通訊員/劉斌斌)要限制權力尋租,從源頭上減少腐敗,很重要的一項工作是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筆者日前從惠東縣瞭解到,該縣出臺了《惠東縣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爲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戴上“緊箍咒”。
根據《方案》,惠東縣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堅持三個原則: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和符合實際。細化行政違法行爲和處罰種類、幅度應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範圍內進行,同時應當符合立法目的。改變執法模式,堅持處罰和教育相結合,堅決克服爲謀取部門利益而實施行政處罰的錯誤傾向。最後規範工作應從惠東經濟發展和部門執法實際出發,不能簡單照抄照搬。
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具體工作包括清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依據,明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原則,公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依據及適用規則,執法人員做出處罰決定時,必須向當事人說明裁量的事實依據、法律依據和具體理由,認真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採納合理要求。此外,配套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制度,並且將運用電子監察手段監督行政處罰自由裁量。
據悉,《方案》的實施範圍包括全縣具有行政處罰權的縣直屬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和依法受委託組織,其中縣林業、衛生、交通、經信、環保五個單位爲第一階段實施單位,先行開展規範行政出發自由裁量權工作。筆者從惠東縣交通局獲悉,該局已初步梳理出涉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法律法規共30多部,將在兩個月內完成梳理細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