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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在北京,車牌號已經被視爲重要的財產。任女士的丈夫李某在去年北京7·21水災中去世,爲了爭奪李某留下的一輛京牌夏利車,任女士將自己的婆婆蔡老太告上了法庭。北京房山法院昨天下午開庭審理了此案。
在去年7月,任女士的丈夫李某在7·21暴雨中死亡,其名下的一輛夏利車也在洪水中被淹報廢,因和婆婆蔡女士對報廢車的繼承問題和任女士有很大分歧,所以任女士起訴到法院,要求繼承京牌夏利車還有丈夫李某在銀行生前的存款,包括車輛殘值。根據公安部2007年9月開始實施的《服務羣衆十六項措施》的規定,機動車報廢后,機動車所有人可以按規定申請繼續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據瞭解,任女士本身不是北京籍的戶口。根據北京市限購政策,非京籍人士必須連續5年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才能參與搖號購車。所以這就是爲什麼一輛已經報廢的車任女士還要和她的婆婆來爭奪一個主要的原因。
在庭審中蔡老太沒有出席,她的小兒子作爲被告代理人出席了庭審。蔡老太的小兒子表示,在哥哥去世後,關於財產分割問題,他們曾和任女士去過幾次公證處,但是每次都沒有談攏,任女士提起訴訟後,蔡老太更是不同意把車給任女士。這個案件在今年3月份已經進行過舉證質證,所以在法庭上主要是調解,最終雙方表示有這個意願。任女士律師說,任女士比較年輕,因此堅持繼承車的主張,但是在存款、和車輛的殘值方面可以做讓步。最後經過法官努力,進行調解,車歸任女士所有,而她的丈夫李某留下的銀行存款還有車的報廢后的所有的收入都歸她的婆婆蔡老太。(記者孫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