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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疆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查獲今年首例外籍船員攜帶違禁物品出境案,共繳獲日本刀1把,警用電擊強光手電2支。
11月13日,服務於比利時籍“樓蘭長壽”輪上的十名印度籍船員服務期滿,在完成交接工作之後,離船入住濱海新區遠洋賓館等待辦理簽證回國。當晚,南疆邊檢站民警接到線索,這十名船員外出購物期間,有購買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的嫌疑。
接到線索後,南疆邊檢站迅速派出警力前往船員住地進行檢查。檢查中共查獲50釐米長日本刀1把,警用電擊強光手電2支。經問詢,管制刀具和警用手電系當晚外出購得。隨後,邊檢民警對刀具、手電予以收繳。
南疆邊檢站民警告訴記者,近期口岸查獲的船員攜帶違禁物品入出境的案件呈現上升趨勢,僅以南疆邊檢站爲例,今年下半年以來已查獲3起船員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案件,所涉及的違禁物品包括管制刀具、電擊強光手電、火焰信號彈等。在此類案件中,大部分爲中國籍船員國外購買管制刀具、易燃物品等作爲回國贈送親友的禮品或者留以自用,外籍船員攜帶違禁物品出境尚屬首例。大部分船員攜帶違禁物品,是因爲對我國相關出入境法律法規不清楚,但所有違禁物品都必須依法予以收繳。
在此,邊檢機關特別提醒廣大出入境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邊防檢查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出境、入境的人員和交通運輸工具不得攜帶、載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違禁物品;攜帶、載運違禁物品的,邊防檢查站應當扣留違禁物品,對攜帶人、載運違禁物品的交通運輸工具負責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請出入境人員嚴格遵守我國法律,切勿攜帶管制器具出入境,以免受到處罰,並影響正常出行。(郭玲 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