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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林靖通訊員大有)打工仔文樂(化名)將一名溺水男子救上岸,得到了該男子父母的贈房承諾。然而,兩位老人去世後,被救男子卻違反承諾,將房屋賣掉遠走他鄉。近日,海淀法院執行法官遠赴杭州,追回35萬元,爲救人者討回公道。
2008年夏季的一天傍晚,打工仔文樂在昆玉河邊散步,突然聽到河中心有人喊“救命”。他循聲望去,發現一個男子正在河中掙扎,水已沒過頭頂,情況十分危急。文樂來不及脫去衣服,立即跳入河中施救,憑着良好的水性,很快將這個男青年救上岸。
被救男青年名叫王東(化名),是在河邊釣魚時不小心掉入了河中,幸好被文樂出手相救,才保住了一條命。王東的父母爲了報答文樂的救命之恩,將文樂接到自己家中居住,並承諾將自己三居室的一間贈給文樂。據文樂說,他和王東一家這樣住了七八年,關係一直都很好。王東的父母去世後,爲了房產的事,王東與昔日的救命恩人文樂發生了矛盾。經過當地街道辦事處調解,二人同意房屋歸王東所有,王東將房屋賣掉後,給文樂房屋折價款50萬元。同時,法院對該人民調解協議進行了確認。
此後不久,王東將房屋賣掉,獲得了400萬元的房款。不過,他並未將50萬房款給文樂,而是帶着房款離開了北京,前往遠在千里之外的杭州投奔親戚。文樂多次聯繫要求交付房款,但都遭到了王東的拒絕。王東還多次打電話發短信騷擾和威脅文樂。
執行法官瞭解到這一情況後,要求王東停止對文樂的騷擾,立即履行義務,但王東並未履行。當發現王東將400萬元全部存在杭州一家銀行後,法官立即趕到杭州,對該賬戶進行凍結。然而,法官還是晚了一步,王東已於三天前,將400萬元以現金的方式取走了。執行員立即聯繫王東,告知其轉移財產的行爲已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要求其立即履行確認書確定的義務。
王東緊張起來,委託代理人來到法院,與文樂協商。王東提出降低給付金額,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王東向文樂支付了35萬元,此案最終圓滿執行完畢。 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