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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6月20日電針對中央八項規定、公務用車管理、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等熱點、難點問題,曲阜市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責任分解基礎上,通過向牽頭單位發放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交辦函》,實現反腐敗責任“由虛到實”。
針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求以及羣衆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曲阜市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初步擬定《任務交辦函》內容,下發至各相關單位徵求意見;結合徵求的意見建議形成《任務交辦函》討論稿,並召集相關單位負責人進行座談討論;將討論意見報市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後下發;各單位將任務層層分解至分管領導和內設機構,並將分解情況、工作計劃及具體措施報市紀委備案。
目前已發放《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交辦函》8份。曲阜市紀委對各單位交辦任務推進及完成情況採取平時督查暗訪、年中重點抽查、年末全面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促進責任制工作落實。1-6月份,共組織開展監督檢查12次,8個被交辦單位均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完成了半年工作任務。同時將交辦函所列任務的完成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覈的重要內容,任務未完成的不得評優評先,確保交辦函的嚴肅性。
推行《任務交辦函》制度,有利於杜絕以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普遍存在的空對空現象,把解決老百姓反映問題作爲落腳點,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羣衆支持參與”的工作格局,提高了黨和政府在羣衆中的威信。
(實習生李清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