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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網訊(渤海早報記者李晶實習生史怡)爲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昨日,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殘聯聯合下發《關於完善城鄉分類救助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從今年7月1日起,本市將對分類救助的標準和範圍作出調整。
六類家庭在申請社會救助待遇時,將抵扣項目扣除後的收入按照家庭人數計算家庭人均收入。
1、對有視力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一級和二級人員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準的100%扣除;對有言語殘疾、聽力殘疾一級和二級或精神殘疾三級人員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準的50%扣除(按家庭中實際殘疾人人數計算)。
2、對有惡性腫瘤、腎移植、尿毒症和白血病患者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準的100%扣除;對有心梗塞(支架、搭橋手術後)、偏癱、紅斑狼瘡、腎病綜合症、血友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甲亢、Ⅰ型糖尿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感染、腦梗死患者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準的50%扣除(按家庭中實際患病人數計算)。
3、對喪偶單親且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準的150%扣除。
4、對父母離異且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準的100%扣除。
5、城市無子女“雙老”(60週歲以上)並靠一人退休金維持生活的家庭,將退休金按城市低保標準的15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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