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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紅霞沒有說過和雷政富有感情!”今天早上,記者與“重慶不雅視頻敲詐案”被告人趙紅霞的辯護律師、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張智勇主任進行了連線,他否認了“趙與雷”有感情的說法。
趙紅霞與雷政富“最初有感情”說法不實
重慶市渝北區法院20日開庭審理肖燁等6人利用不雅視頻敲詐勒索案。據指控,肖燁與許社卿商議,利用婦女羣發短信色誘官員與其發生性關係,並密拍性愛過程和設圈套實施“捉姦”,以此來勒索官員財物或迫使官員爲其公司謀取利益。其中,2008年2月,肖燁以“借款”之名勒索雷政富300萬元;2009年9月,肖燁以需資金週轉,假借“借款”之名勒索周某200萬元。公訴機關認爲,肖燁、許社卿、嚴鵬、趙紅霞、譚琳玲、王建軍等六人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爲目的,組織、策劃、實施敲詐勒索,非法獲利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其中,肖燁、許社卿爲主犯,嚴鵬、趙紅霞、譚琳玲、王建軍爲從犯。
針對今晨有關媒體的“趙紅霞受審哭求雷政富作證”並稱倆人“最初有感情”的說法,張智勇律師進行了否認。“第一,趙紅霞沒有當庭申請雷政富出庭。是我作爲她的辯護律師申請雷出庭作證,而且是十天前進行的申請。第二,趙紅霞不可能與雷政富有感情,這很荒唐。”張律師說,案發時,趙紅霞自認爲與主犯肖燁是“戀人關係”。她與雷政富發生關係,是爲肖燁做出犧牲,希望幫助他事業成功。“趙紅霞怎麼可能在爲愛情犧牲的同時,與另一位50多歲的男子產生感情呢?”
張律師回憶,法庭上,一名律師詢問趙紅霞,是否與雷政富發生了“親密關係”?趙紅霞因發生了性關係就當然地認爲確實有親密關係。也許這個細節後來被謬傳爲“有感情”。
肖燁、許社卿、趙紅霞皆否認指控
法庭上,肖燁、許社卿、趙紅霞的辯護律師均爲他們作無罪辯護。
肖燁的辯護律師認爲,肖燁被指控敲詐的500萬元,均爲合法的借貸關係,因此不構成犯罪。
許社卿的辯護律師認爲,在指控的這些事實中,許社卿參與的非常少,也沒有不當得利,因此不構成犯罪。
趙紅霞的辯護律師張智勇認爲,趙紅霞與該案的主犯自始至終沒有“共謀”。“肖燁認爲300萬是借款,而趙紅霞連300萬的事情都不知道。無論是借款還是敲詐,趙紅霞都沒有共謀,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張律師說,趙紅霞被羈押的前四個月都不知道該案涉嫌的數額是300萬。
張律師也表示,雖然否認指控,但是趙紅霞在法庭上也表現出深深的後悔。“在陳述階段,她提到給自己的家庭帶來的傷害,和自己7個月沒有見過面的幼子,曾一度哽咽。但是她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緒,沒有哭出來。”
庭審首日持續十餘小時
因此案涉及個人隱私,根據法律規定,法院以不公開開庭的方式進行審理。鑑於涉案人數衆多、案情複雜,法院預計該案庭審兩天。昨天,庭審從早上9:30分一直持續到晚21:00許,但案件的舉證質證程序尚未結束。今天的庭審將繼續舉證質證階段,以及法庭辯論和最後陳述,預計仍將持續很長時間。張智勇律師表示,“我認爲,庭審程序體現了公平,尊重訴訟權利,充分聽取了被告人、辯護人的發表的意見。我相信法院能做出公正的判決。”
張智勇律師介紹,在接受趙紅霞家人委託之後,他會見趙紅霞20多次,他認爲趙紅霞作爲一名受人擺佈的“棋子”,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一名受害者。目前,智豪律師事務所爲趙紅霞一案成立了刑事辯護律師團隊,希望幫助她早日迴歸家庭。
公訴機關把肖燁、許社卿作主犯,趙紅霞、譚琳玲、王建軍、嚴鵬是從犯。張智勇稱,事情發生在2008年,公訴機關是根據97刑法來指控敲詐勒索罪,97年的刑法對敲詐勒索罪所定刑期是不超過10年,所以這個案子最重的主犯不會超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