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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上午,大河網記者從周口市川匯區人民檢察院獲悉,周口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原鹿邑法院院長高天峯及其女兒遇害一案中,犯罪嫌疑人高某、吳某、張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已批准逮捕。其中一人張某系未成年人,16歲,貴州人。
5月12日凌晨,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原鹿邑縣法院院長高天峯在家中被害,一起被害的還有他的女兒。經警方調查,確認犯罪嫌疑人中一人系高天峯的兒子,另兩名犯罪嫌疑人是其子在網上認識。據瞭解,案發前高天峯的兒子就讀於漯河某高中,由姐姐陪讀。因姐姐對高某管的嚴,其遂僱傭兩名網友將自己的父親和姐姐殺害。
據犯罪嫌疑人吳某交代,高天峯之子高某曾向他和另一名嫌犯張某承諾,只要二人將其父親、母親和姐姐殺害,事成之後付60萬元酬金。5月12日,吳某與另一名嫌犯張某一起殺害了高某的父親和姐姐,並搜走遇害者家裏部分現金和物品後逃竄。
案發後,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經過偵查,提請周口市川匯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高某、吳某、張某批准逮捕。周口市川匯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爲,犯罪嫌疑人高某、吳某、張某涉嫌故意殺人罪,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的逮捕條件,決定批准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並立即執行。 (苗海波張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