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爲進一步健全完善幹部考覈評價機制,強化分類考覈,正確評價幹部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發揮考覈的激勵作用,貴州省政府辦公廳最近根據《公務員考覈規定(試行)》等相關規定,制定出臺了省政府辦公廳處(室)主要負責人及正處長級幹部年度考覈試行辦法。
根據這一辦法,省政府辦公廳機關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及正處長級幹部(含主持工作或排名第一的副職),廳屬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均將作爲考覈對象。
考覈內容主要是處(室)主要負責人及正處長級幹部本年度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考覈按德、能、勤、績、廉五個要素進行百分制量化,每個要素各佔20分。年度考覈被確定爲優秀等次的,進行表彰獎勵;被確定爲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等次的,按《公務員考覈規定(試行)》有關規定辦理。(記者李凱)
(來源:貴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