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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馬鞍山雨山路與軍民路交叉口,一輛奔馳S350和一輛寶馬Z4相互追逐,猛烈撞擊,整個纏鬥過程持續三四分鐘後,兩車均嚴重損壞,維修費或要近百萬元。記者獲悉,兩車駕駛員是一對父子,奔馳車駕駛人爲馬鞍山某房地產公司負責人,事發後兩人都棄車離去,事件可能由於家庭矛盾產生。事故致事發路段擁堵1個多小時。
豪車在鬧市鬥氣互撞,這種“最值錢”的遊戲是以往只能在影視劇中才能看到的橋段,如今在我們的生活中真實上演了,讓人匪夷所思。正如新聞中一律師所言,兩人在鬧事區的危險駕駛行爲,主觀上是一種明知,且對不特定的社會公共生命財產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如果情節嚴重,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該追究相關責任。
筆者相信,在鬧市駕豪車斗氣互撞的那對父子,並非不清楚他們的行爲會“攤上大事”。但是,在某些人對社會規則的“習慣性藐視”之下,爲了逞一時之氣,就顧不得那麼多了——哪怕只是父子恩怨,也拿到大街上鬥一回氣。
人有喜怒哀樂,也有家庭矛盾和個人恩怨,也可以進行摔碗砸碟甚至砸車之類的破壞性發泄,但只能限於私人空間,不可逾越公共空間、規則邊界和法律框架,將危險加諸公衆,使交通陷入無序,致公共秩序混亂。要知道,無論有錢沒錢都需要接受公共道德、社會規則的約束和法律法規的限制。
有錢人有權花錢,但沒權窮奢極欲。馬鞍山那對父子在駕豪車斗氣互撞的三四分鐘之間,就“撞”掉了近百萬元維修費,如此“燒錢”無度、糟踐財富,用一位網友的話來說,實際上是變相損耗國家和社會的資源,滿足自己的虛榮。其窮奢極欲、隨意浪費社會資源的負面作用不可小視,如不指出駕豪車斗氣互撞的危害,恐怕會誤導更多的有錢人。
試想,馬鞍山那對父子假如具有足夠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將自己多餘的財富用於慈善事業,用於有意義的地方,用以反哺社會,而不是錢多得“駕豪車斗氣互撞”,從公衆那裏得到的恐怕就是敬重,而不是指責了。如果中國老百姓真有“仇富”現象,其實“仇”的是缺少道德意識和社會責任的富人,這部分人需要提升自己精神層面的涵養。
四川何勇海媒體人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