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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政府網6月21日訊按照《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司關於下達2013年度佔用徵收林地行政許可監督檢查任務的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廣州專員辦在認真做好組織安排、業務培訓和廉政教育等準備工作的基礎上,組成專項檢查組,5月27日至6月14日,對廣東省2012年獲得國家林業局審批的4個佔用徵收林地項目和2010年、2011年獲得國家林業局審批的2個佔用徵收林地指定項目被許可人行政許可執行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
檢查組每到一地,都首先向項目業主單位送達書面告知文件。在檢查工作中,檢查組嚴格按照《國家林業局徵佔用林地行政許可被許可人監督檢查方案》的要求,通過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社會調查等方式,全面檢查覈實項目報批材料,瞭解工程進展、三項補償費用落實、植被恢復費收繳和林業主管部門監管等相關情況。之後,採用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林相圖、項目施工圖相對照,GPS定位實測等方法,通過對塊狀工程總體實測、線狀工程全線檢查和對疑是問題地段對照實測,準確掌握工程實際使用林地情況。每個項目檢查結束後,檢查組都將檢查情況向被許可人和項目所在地的市、縣政府及林業主管部門進行反饋,對所發現的問題與被許可人、地方林業主管部門進行覈實確認,並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
目前,對廣東省佔用徵收林地行政許可被許可人監督檢查外業工作已全部結束,檢查的內業資料數據整理和撰寫檢查報告正在進行之中。(陳鵬飛)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