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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管?
警察執法但沒罰款沒收權力
在國外,沒有發現像中國“城管”這樣一個專門對城市進行綜合執法的管理部門或機構。西方國家普遍重視注重城市管理部門的組織協調和運作,強調綜合執法效能。
美國並沒有像中國一樣的城管大隊,對攤販的管理方式是各個部門各司其職嚴格監管,警察在街頭執法但沒有直接罰款和沒收的權力,只是記錄違法內容然後將單據交給市政處理,屢教不改者也不會被暴力取締,而是會交由法院裁決。攤販們每天都要面對包括衛生局、消費者事務局、清潔局、環保局、財政局、公園局和市警局等七個市府單位的監督和檢查。
在印度,城市管理從行政機構上是屬於市政府的一項工作,具體到執行是由街區、社區警察來負責。與印度相似的還有法國、意大利等國家,具體到管理流動攤販這一問題上,均是由當地的警察負責。
如何管?
制度上:規範攤販有法可依
雖然沒有專門設置“城管”這樣的特殊機構,但這並不意味着這些國家不重視對流動攤販的管理。在一些管理流動攤販比較有經驗的國家,大多都會制定相對完備的法律,對“誰來管理、如何管理”這些問題有詳細的規定。
美國受到精細化“限制”
美國的街頭小販,並不是如一般想象的處於完全“自由”的狀態,他們要受到更多的精細化“限制”。美國紐約專門制定了《紐約市攤販管理條例》和《攤販保護第一修正案》,明確規定攤販的獲得營業許可條件、許可的營業項目、營業時間、營業地點、攤位結構、食品衛生要求及操作規範、相關責任與義務、收費與處罰依據,使攤販和執法者均有依據,從根源上避免異議和衝突。
日本依“輕犯罪”處理立竿見影
在亞洲國家更多的是通過關於食品衛生、道路等法規以及綱領性文件來規範攤販行爲。日本最爲典型,其《輕犯罪法》和《食品衛生法》、《道路交通法》和《道路法》和地方性的綱領文件共同構成了詳盡的城市管理法律體系。根據法律,幾乎所有不文明的行爲都可以通過法律來進行懲罰,雖然在相當程度上約束了個人行爲,然而對於小商販等的行爲規範則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執行上:柔性執法鬆緊有度
國外的攤販也並非都守規矩,仍會有一些人在非法區域活動。各國針對此類現象通常採用“柔性執法”方式,鬆緊有度,一方面在執法時有一定的彈性,適當的時候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另一方面在原則性問題上沒有迴旋餘地。
在泰國,只要給行人留出一米寬的過道,警察對小販一般驅散即可,即使抓住也不沒收攤販財物;在韓國,只要小販不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和起碼的社會秩序,並約束自己的行爲,政府默許他們經營;在法國,只要小販不擾亂社會秩序、不影響交通,對小販以教育、勸阻爲主,即使將攤販帶走也不沒收財物。
在西班牙,小攤販不像中國那麼集中和成規模,從事這一行業的大多爲吉卜賽人和其他國家的移民。對於這些討生活的小攤販,西班牙警察經常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不太影響交通秩序或者市容市貌,一般不會太理會。如果要進行處理的話,也一般以勸說爲主。
城管特色
劃分空間時間管理
印度的《關於城市街頭攤販的國家政策》還借用了在國際上對流動攤販最常見的管理辦法——劃區管理,即通過開闢專門區域供流動攤販活動。根據《關於城市街頭攤販的國家政策》,印度通過劃分“允許經營區”,“限制經營區”和“禁止經營區”對街頭攤販進行規範管理。和印度很相似的還有韓國的首爾,他們把全市劃分成“絕對禁止區域”、“相對禁止區域”和“誘導區域”。
在劃分空間區域的基礎上,一些西方國家還會對時間有所限定。比如在德國,每個星期五的早上都會有一個“集會”,流動攤販可以賣一些水果蔬菜。在美國也有政府專門劃區的農貿市場,一般是在雙休日開,直銷一些農產品,而客戶羣則以市場附近的居民和過路者居多。
街頭小販也有組織
2007年,印度最高法院批准了有關治理沿街叫賣的條令,其中包括禁止在路邊做餐飲生意。這一條令引發了一場全國性大討論,最終促成了印度政府在2009年出臺《關於城市街頭攤販的國家政策》,相關條文規定:“對街頭攤販以可承受的價格、在方便的地方爲百姓提供必要商品的積極作用予以認可”。在此過程中,“印度全國街頭小販聯合會”發揮了不小的作用。這個協會由印度全國各地的540個街頭商販組織、工會和非政府組織組成。“作爲談判的一方,他們很有力量。”
美國的小商販或農民要上曼哈頓的街頭集市擺攤,要先向街頭集市組織填表申請。目前,曼哈頓主要街道的街頭集市都由意大利人“控制”,這是歷史原因,他們是最早有組織地在街頭擺攤的。幾十年來,他們每年向政府預先申請主要街道的街頭集市許可證。
上繳稅收反哺社會
小商販在美國被稱爲“自僱業者”,每年的前四個月,他們都會主動向政府上報所得稅。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擺攤次數和所經銷商品,大體可以瞭解他們的應繳稅額。對於他們這些風裏來、雨裏去的小攤販,市政當局也都有一定的優惠。執照費不高,每季度只要三四百美元,如果年銷售額達不到最低標準,還會減免部分稅收。
紐約市的街頭集市組織公司僅把攤位費收入的20%交給政府,政府拿這部分錢來補貼加班維護秩序的警察。舊金山卡斯特羅街頭集市將部分攤位費用於貧困家庭孩子上學的助學金,從2000年至2005年,共計31萬美元。西雅圖弗裏蒙特街頭集市的組織公司也將部分收入捐給了防治艾滋病、孤兒院等機構。
卡洛斯:
在華盛頓法拉格特廣場賣捲餅爲生的薩爾瓦多小販。
著名小販
華盛頓小販之死
登上報紙頭版訃聞
2010年10月1日,美國街頭小販卡爾洛斯因心肌梗塞逝世,聲名顯赫的《華盛頓郵報》居然在頭版刊登了他的訃聞與故事,消息傳開去,數百人來到卡洛斯擺攤的地方,哀悼他們的好朋友——一個平凡的“小人物”。。
大名鼎鼎的《華盛頓郵報》,頭版上的訃聞:“法拉格特廣場上的小販卡洛斯,早已成爲人們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那種俗世裏的生活,是誰也離開不了的。他的不幸去世,使我們深感悲痛。從一定意義上講,沒有小販卡洛斯,就沒有法拉格特廣場的繁華和熱鬧。他烙的捲餅,飄香了整個法拉格特廣場,他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方便和快樂。人們會永遠記住小販卡洛斯、記住他烙的捲餅、記住那柄碩大的遮陽傘”。
卡爾洛斯是來自薩爾瓦多的年輕人,爲躲避祖國內戰自1981年來到美國。曾從事過刷油漆、打小工,嚐盡生活的艱辛。1990年,他分期付款購置了一個有執照的食品車,在華盛頓街頭做了小販,最初是賣熱狗,後來改賣有家鄉特色的捲餅,一賣就是二十年。在爲顧客提供服務的同時,他還會主動跟顧客聊天,出自內心地“希望你今天心情愉快”。在市長協會工作的謝爾曼每天早上都會來這裏買一杯咖啡,卡爾洛斯每次都要與他聊天,時間長達20分鐘。卡爾洛斯也喜歡跟在附近一家專業機構做律師的羅布特·泰格聊天,有時幾分鐘,有時很長時間,談論彼此感興趣的孩子和足球。慢慢地,卡爾洛斯的捲餅攤成爲當地的一個標誌,一些上班族心中不可缺少的聖地。卡爾洛斯的真誠換來顧客們對他的由衷的喜歡和尊敬,許多人成了他的好朋友,他們出差在外地或異國他鄉,總不忘給他寄一張明信片。
檸檬水女孩事件
讓地方高官道歉
朱麗·墨菲:
在俄勒岡州市集擺攤賣檸檬水
美國女孩朱麗·墨菲受卡通片的啓發,央求媽媽帶自己開個賣檸檬水的小攤。儘管女兒只有7歲,但媽媽還是同意了小朱麗的要求。2010年7月29日,俄勒岡州的摩特諾瑪郡照例舉行每月一次的市集,在媽媽的幫助下,小朱麗開始了生平頭一次創業:她們在一個畫家和一個賣包的攤位中間擺起了飲料攤子。
但開張僅僅20分鐘後,一名身着制服的管理人員便上前詢問小朱麗母女有沒有衛生許可。根據該州法律,臨時擺攤需要花120美元辦臨時衛生執照,如果拒不收攤就必須繳納500美元罰款。這時,周圍的攤販聚攏過來,他們認爲管理員無權把小女孩趕走。他們建議母女倆向路人贈送檸檬水,同時接受他們的捐款。由於遭到周圍人反對,這名管理人員只得離開。不久後,這名管理員又帶來了一名同事,再次要求兩人撤攤。朱麗的媽媽不願事態升級,乾脆收攤走人。
此事被經歷全過程的網友記錄下來,發至網絡,由此引起熱議。網友們還幫小朱麗聯絡了贊助商,一家輪胎公司同意讓朱麗和她媽媽在其維修中心開檸檬水攤子。這一次,小朱麗賺了1838美元。朱麗說,她打算拿“第一桶金”和母親一起去迪斯尼樂園玩。
迫於輿論壓力,當地政府也着手“滅火”。8月5日,摩特諾瑪郡的最高地方官傑夫·科根親自給朱麗的母親打電話,正式向她道歉。他說:衛生檢查官員是在“照章辦事”,但他們同時也要有“專業的判斷力”,應該給小朱麗一個例外,“我不認爲一個7歲小女孩的檸檬水攤子是我們郡面臨的最嚴重健康威脅。”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