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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生活在城市社區,離不開社區居委會。
居委會,即城市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政府或它的派出機構對居委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居民委員會協助其開展工作。
雖然,很多普通人並不知道居委會究竟是做什麼的,也不知道居委會幹部天天都幹什麼。但如果你走進任何一個社區居委會,和任何一個居委會幹部聊聊,你會發現:這個被大多數人當成政府在基層的下設機構的“民間組織”,每天都在處理着包括人口戶籍、社會治安、流動人口管理、安全監管、計劃生育、民政救濟、勞動就業、國土房管等多達上百項瑣碎的事務,平均每人要負責200戶到500戶社區居民的居委會幹部每天不辭辛苦地爲這些行政事務操心費力着,他們承擔的工作、責任、壓力,讓人意想不到。
“該給居委會減減負啦!”是記者在採訪了十多個社區,接觸數十位居委會幹部,聽到的共同心聲。
居委會究竟承擔多少職能?如何減輕居委會幹部的負擔?如何讓居委會真正發揮“發動和組織羣衆開展自治活動,協助政府管理本區域內的有關社會事務,享有自主自治權”的作用?記者進行走訪調查。
“小巷總理”的一天
這個被大多數人當成政府在基層的下設機構的“民間組織”,每天都在處理着包括人口戶籍、社會治安、流動人口管理、安全監管、計劃生育、民政救濟、勞動就業、國土房管等多達上百項瑣碎的事務,平均每人要負責200戶到500戶社區居民的居委會幹部每天不辭辛苦地爲這些行政事務操心費力着,他們承擔的工作、責任、壓力,讓人意想不到。
早上8:30,河北區鴻順裏街律笛里社區主任李世平來到居委會,這天她要爲轉天在居委會舉辦的兩場活動做好準備,居委會一共8名工作人員,還要抽出兩名爲中考做巡邏工作,人手不夠,要請志願者來服務。
還未到居委會大門,李世平的手機就響了起來。“我這明天有兩場活動,實在忙不過來了,您這事回頭再說。”有部門要來社區舉辦活動,她實在忙不過來。
到了居委會,向各分管主任和專幹分配完工作後,李世平把彩紙鋪上,準備寫活動標語,可這時電話又響了。
“王震不在,他去入戶給居民灑消毒液了,您一會兒再打電話吧。”
“主任,我丟了1500塊錢的看病票,您得給我開個證明,證明我是這社區的居民。”剛一撂下電話,一居民走進居委會。李世平看了他的身份證後給開了證明。這時電話又響了,是關於拆遷的事宜。
“居委會的工作就是這樣,再有計劃也沒用,居民一通電話,我們就得馬上入戶。我這是有準點上班,但卻從沒準點下班。居民相信居委會,家裏、鄰里有矛盾,對生活有疑惑、對利益有訴求、對工作有要求,都會來找我們,就是半夜打電話我們也得接待。下班回家以後也還得寫總結、記經驗。”從2005年擔任居委會主任來,李世平的工作凝聚在一沓沓工作日誌中。
律笛里社區有住戶3270戶,在籍居民近萬人,是不折不扣的大社區。居委會的8名工作人員要擔起居委會近百項職責,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在記者採訪李世平的時候,分管工會、婦聯的祁主任和綜治主任入戶回來,向外來務工人員宣傳“六五普法”、普及安全隱患知識。此時,到居民家中噴灑消毒液的工作人員也回到了居委會。
一轉眼到了中午,原定上午準備轉天活動的計劃被各種突來事件擱置,中午大家草草吃了午飯,休息半小時。
13:30,全體工作人員鋪開彩紙,研好墨,利用上班前難得的清靜時間書寫活動標語。
14:00,環保局的電話頂着上班時間打來,還是協調明天活動的事兒。
一下午,電話難有間歇,來辦事的居民一個接一個。事雖不大,但李世平都耐心接待,盡力幫助解決。其他工作人員得空兒取來了轉天活動的宣傳冊。
17:00,是居委會的下班時間。
“大家回去吧,明天有活動,任務重,都早到點兒,按時上崗。”李世平佈置好轉天工作任務,讓大家按時回家休息。她還要去獨居老人張大爺家看看,下班前,張大爺打來電話,說家裏的冰箱出了點兒問題,大夏天的,李世平可不想張大爺因食物問題再吃壞了肚子。
19:00,李世平踩着《新聞聯播》的開場曲走進家門。疲憊不堪的她,隨便吃了幾口丈夫做的炒飯,就進了臥室,拿出筆記本,把一天的工作記錄下來,總結經驗。
“馬上就‘七一’了,我們要組織好‘紅色騎遊’活動,做好睏難黨員慰問,居民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找我們,可是閒不下來。” 50多歲的李世平臉上寫滿了疲憊。
居委會的那些煩心事
煩心1
開不盡的證明蓋不完的章
“主任,我要辦‘4050’人員靈活就業補貼,您得給開個證明,證明我們兩口子在一起生活。”
“主任,我爸的老年人乘車卡丟了,您得給開個丟失證明。”
“主任,孩子學校要求參加社會實踐,得您給開個證明蓋個章,學校說其他孩子都是找居委會開,蓋個章就行。”……做了十幾年“小巷總理”的李大姐,每天開門面對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開具各種各樣的證明,蓋沒完沒了的印章。
究竟有多少章要蓋,要出多少樣式的證明?沒人能說得清:“醫保卡、老年乘車卡丟失要居委會證明蓋章說明到底怎麼丟失的;子女替行動不便的老人取藥,醫院要居委會蓋章證明子女關係;辦理‘4050’人員靈活就業補貼,民政局發的結婚證也不管用,要居委會證明夫妻關係、是否共同生活;辦房補,需要居委會證明房本、戶口本一致;甚至小學生社會實踐、假期作業包括初中高中畢業政審都要居委會蓋章。”
李大姐告訴記者,高峯期她一週要蓋幾十個章,而記者調查發現,像李大姐這樣的煩惱在每個居委會都屬司空見慣。“不光是行政上的證明、蓋章層出不窮,各種社會事務要居委會出面證明的也不少,比如人在銀行取錯了錢,郵局派件時發現收件人名字寫錯了,都要‘支’到居委會開證明,最‘無厘頭’的是,居民洗衣服把20元錢洗破了,去銀行換錢,銀行要求居委會出證明說明錢被洗破的過程……我們也沒有目睹洗的過程,能證明什麼啊?”
如果說這些證明蓋章帶來的是每天大量繁冗瑣碎的工作,那麼,其背後隱藏的風險則讓居委會主任們更加憂心忡忡。李大姐管理的社區共有2300多戶居民,服務的區域裏既有物業管理的新式小區,也有上世紀90年代修建的老樓房、歷史遺留的平房,還包括城鄉接合部地區,情況比較複雜。在城鄉接合部地帶有一片平房是由原來的豬圈改建的臨時住宅,屬於沒有產權的違章建築,買賣關係混亂。去年電力局要給居民整體換智能表,需要居委會開相關證明,這讓居委會犯了難:開吧,等於違章建築變相地獲得了合法的“身份證”,另外,由於房屋使用權、所有權反覆買賣,難以確認歸屬,很容易帶來訴訟風險,不開吧,眼瞅着四十多戶居民沒有電,生活極爲不便。不少居民不理解,認爲居委會不作爲,跑到居委會來鬧,居委會幹部反覆解釋政策的同時,終於和電力局協商出一個折中的辦法,由居委會開具一個1-7條地段換智能表的總證明,才解決了這個兩難的難題。“隔壁街的居委會主任前一陣就因爲出具子女情況的證明惹上了一起遺產分配的官司,被人告上了法庭——現在社區里居民情況比較複雜,尤其是人戶分離的情況特別普遍,即使是居委會也很難掌握所有的情況,遇到這種涉及所有權屬問題可得要小心謹慎。”
煩心2
幹不完的雜活統不完的數
翻開居委會主任的工作記錄,幾乎所有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都能在這裏看到縮影,本應在各級部門及派出機關指導、支持和幫助下協助其開展工作的居委會反而主力承擔了大量具體、瑣碎、繁複的基礎性工作。
綜合治理、城管、稅務、計生、衛生、勞動就業、信訪、幫教、社區糾正、確定低保人羣、發放低保金、青少年教育、老年人管理、文明創建、參加公益事業、經濟和人口普查、治安聯防、安全排查、協稅收費、養老、小飯桌、環保、司法調解、照顧殘疾人、照顧鰥寡孤獨、出具各種介紹信件、社會保險擴面徵繳,等等,而幾乎每個項目都能派生出大量繁雜工作。
從事居委會工作十餘年的南開區某社區居委會方主任這幾天正在苦口婆心地勸片內的企業建工會,還要一遍一遍地解釋,繳納的相關費用不經過居委會,是從銀行直接交費的。顯然,這也是居委會承擔的任務之一。“這還是好的,上次經濟普查下企業,我們這的小姑娘直接被一家企業轟出來,委屈得直哭。下午綜合執法要拆違章建築,也得居委會衝在前面,我們既沒有執法權也沒有調查權,這樣的尷尬多了去了,沒法說。”
“居委會是個筐,什麼都能往裏裝,不光居民習慣了遇到什麼事都找居委會,各個行政單位、主管部門也習慣了什麼事都推到居委會。比如居民家屋頂漏雨,按說居住範圍內的維修問題應該找房管局,但是找到房管局那,一句‘回去找你們居委會去’就轉到居委會了;又比如小區裏的井蓋管理,居委會承擔了本應該由井蓋管理權單位負責的巡視工作,一旦丟失,光是確認權屬就要我們的工作人員打爆電話去各個主管部門查詢,其實就是來走一趟確認下情況的事,可全靠居委會幹部‘跑斷腿,磨破嘴’。”今年61歲的胡主任曾經在大雨裏泡在過膝的污水裏守候丟失井蓋的排水井24個小時。
說起這些煩惱,年過花甲的她唯有一聲嘆息。“人口普查?找居委會。經濟普查?找居委會。房屋情況普查?找居委會。就連附近舉行大型活動要組織觀衆,也會找到居委會組織居民參加……這些事我們都能幹,可事事事無鉅細,我們都能做得好嗎?”居委會是“民間身份”,本來所謂“上級政府”是無權直接給居委會下達行政命令的。但長期以來,上面已經習慣了下命令,居委會也習慣了聽指示,“現在的情況是‘活兒進了社區,人沒進來’。我們也不是討價還價,就是希望遇到社區事務找到相關單位時,能不能也多伸把手?”
在調查採訪過程中,不少居委會主任顧慮重重,並且明確提出不願具名接受採訪。他們並不是對自己的工作前途或者在羣衆中的評價擔憂,“如果是對我有什麼影響我都不怕,我擔心的是涉及的其他行政單位會有意見。社區工作牽涉的方面包羅萬象,本來就不好做,如果我們的擔憂被誤解成對這些單位的抱怨,以後的工作就更難做了。”
煩心3
解不完的扣子勸不完的架
你見,或者不見,居委會就在那裏,不遠不近;你瞭解,或者不瞭解,活兒就在那裏,不增不減——居委會的工作是這樣:你用不到的時候,幾乎察覺不到它的存在,你需要它時,才知道它不可或缺。
紅橋區西於莊街永光樓社區的居委會主任呂玉蘭家就住在小區裏,到居委會的辦公地走路只需要5分鐘,可她每天回家路上往往要花費1個小時甚至更多的時間。“走在小區裏,大爺大媽們有大大小小的事兒都喜歡找我,嘮嘮嗑兒,解決點兒問題,甚至臨時被拉去調解個糾紛都是常事,基本上都是走一路,解決一路問題。雖然挺累挺繁瑣,我也喜歡和居民們多呆在一起。”
一上午,呂大姐就解決了四個矛盾,小到兩個七八十歲的鄰居因爲種花的面積大小問題拌了嘴,樓上樓下因爲樓道的對講門關不關鬧意見,大到子女因爲父母贍養問題產生矛盾,鄰里因爲經濟問題鬧糾紛,在她熱心、細心、耐心地調和下,往往都能順利解決。去年小區裏一家住戶家裏跑水,把樓下鄰居的裝修泡壞了,兩家差點鬧到打官司。因爲只能等兩戶事主下班後才能坐下來解決,呂大姐利用自己的業餘時間一趟一趟地兩邊跑,反覆地調解溝通,最終達成了雙方滿意的賠償方案,避免了一場官司。
因爲家就在小區,呂大姐已經習慣了沒有休息時間,沒有節假日,隨時隨地爲小區住戶們服務,哪怕是大年三十,住戶一個求助電話,呂大姐也會放下碗筷立馬投入工作,這些年來,對她來說,安安穩穩吃上一頓年夜飯也成爲一種“奢侈”。大夥有什麼事也都願意直接找呂大姐說說,“別的人不好使,我就信呂主任!”這是十幾年來和居民“泡”在一起“磨”出來的信任和感情。“老百姓的事沒有小事,我能多做就多做,做一點是一點。”這幾年,爲居委會減負,要開的會比起以前精簡了不少,她最大的希望是行政事務性的工作少一點,留給居民們的時間更多一點,要蓋的章少一點,能爲居民做的事多一點,“現在每天晚上臨睡前我都要在腦子裏把一天的工作捋一遍,把轉天要回復居民的事項列一列。希望能有更多時間和精力來思考怎麼來創新居委會的管理,怎麼帶隊伍,讓居委會裏各條口的工作人員獨立成長起來,爲老百姓做更多的事,更好地解決更多的問題。”
盼理解。這是採訪中居委會主任們最大的心聲。居委會幹部不怕錢少,不怕活多,最怕各條口行政單位把矛盾下移到居委會,最怕居民不理解。與之相應的,他們提及最多的願望也是希望能儘量減少居委會承擔的行政職能,真正爲社區鬆綁,讓小巷總理們能從事務性的行政工作中解放出來,擺脫不必要的“兼職”,從而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留給社區居民,真正爲他們做好服務。
“減負”探索
成立社工站
減輕居委會負擔
“和平區共有63個社區,每個社區都成立了一個輔助居委會工作的社工站(社會事務工作站),居委會主任兼任社工站站長。目前,每個社工站聘用7至8名社工,全區近400餘名。他們主要承擔政府下沉的工作、任務、指標,比如有負責爲老服務的社工、負責低保的社工、負責文化教育衛生的社工、負責綜治的社工,等等,細化的責任能更好地減輕居委會的負擔”。和平區民政局局長劉晨向記者介紹說,爲了減輕居委會幹部的負擔,近幾年,和平區每年都投入上千萬用於建立社會事務工作站。
“如此,居委會行使社區民主議事、民主管理的職能,民政、城管、治保、計生等工作轉移到社區事務工作站。居委會不再對應政府工作,這樣居委會就不再是政府的‘腿’,而是居民的‘頭’,解決了長期以來社區居民自治組織行政化的問題。”從事民政工作20多年的和平區民政局黨委書記呂佔華說。
據介紹,社工站接受街道辦和社區居委會雙重領導,同時對街辦和居委會負責,社工受聘於民政局。社區工作服務站接受居委會監督,其工作必須以便民利民爲出發點,組織開展的社會化服務。社工站和青年志願者服務都將在居委會聽取民意之後作出決定。而社工站工作也將實行考評制度,即定期接受居民和居委會的打分,成績不合格的工作人員將接受誡勉談話甚至解除聘用。
施行“准入制度”
“XXX進社區”要有審批
呂佔華給記者拿出了一本名爲《和平區社區居委會有關規定彙編》的小冊子,在小冊子裏的第25頁是和平區正在試行的《社區工作準入制度》。
“別看這個冊子薄,但我們是經過認真的調查研究,結合全國很多優秀社區經驗,綜合了數位社會學專家的建議後形成的。”呂佔華介紹,這套准入制度首先是按照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社區應該承擔的工作進行認真、全面而細緻的梳理並在此制定出臺《社區工作職責》,從制度上明確社區到底應該做什麼。
其次是在明確社區職責的基礎上,嚴格實行行政事務進社區“准入制”:黨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對於不必進社區和可進可不進社區的,一律不得進入社區;對於必須進入社區的,一律實行“准入制”。
“各單位、各部門,凡擬將工作任務、檢查、評比、評估、考覈、培訓、設立組織機構、掛牌、臨時性調查、階段性普查等工作進社區的,均實行准入審批。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憑區社區建設辦公室審發的《准入許可證》接納准入事宜,並按要求組織實施。”在試行的《社區工作準入制度》裏記者看到這樣的明文規定。
“雖然這個制度還在試行當中,但我們希望它能越來越完善,各個職能部門也能自覺地配合,減少居委會的負擔。”呂佔華說。
行政任務“派”到社區
要“費隨事轉”
“非要派到社區的任務,那就要把做這項工作的費用同時轉過來。一方面鼓勵居委會的工作熱情,另一方面對相關部門也是一種約束。”呂佔華對《社區工作準入制度》中提到的“費隨事轉”非常贊同。
所謂“費隨事轉”即,各級社區辦在批准行政事務進社區的同時,必須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一併明確工作經費的數額、撥付期限等具體事項。對於未經審覈而直接下達社區的工作任務,社區可以拒絕承擔。
“雖然很多居委會幹部會擔心,如果拒絕了相關部門派出的任務,會影響年終的評級,但我相信,只要大家一同努力,制度的運行總會越來越規範的。”呂佔華說。
專家建議
天津社科院輿情研究所所長王來華:
讓民間組織市場槓桿
幫居委會減壓
是該給居委會減減負了。
儘管依照國家有關社區居委會工作法規的要求,居委會組織是一個羣衆自發組織形式,不具有政府部門的工作性質和職能,但是,實際的情況則是居委會已經成爲了距離尋常百姓最近的半官方組織和人員,承擔着瞭解、發現和初步解決社區居民各類基本民生問題的直接責任。這些基本的民生問題事無鉅細,名類繁多,讓“小巷總理”們忙不過來,忙得手腳朝天,忙得有時候不得不“走走形式”。
此外,還有一些其他因素,更加劇了居委會的負擔。例如,一些社區百姓常常把來自對工作、對網絡甚至對自己的家庭的怨氣、怒氣,都發泄到與此並無什麼干係的居委會上面,也給居委會主任們帶來了很多日常麻煩;一些流動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有時會把居委會當做自己“休閒”或“撒氣”的場所,干擾了居委會的日常工作;一些社會組織也跟着“湊熱鬧”,請居委會和相關人員幫忙幹這幹那,而同時工作費用並不到位,讓居委會成員苦不堪言,並影響到了居委會的一些正常工作。
由媒體來呼籲給居委會“減負”是從實際出發的無奈之舉,同時,也是很有實際價值之舉。假如不能儘快和務實地解決好這些問題,居委會的各項正常工作就難以爲繼。我認爲,首先要釐清職責,是哪個部門的職責,哪個部門來完成,人手不夠可以用市場行爲聘用專門人才完成;發揮民間組織的作用,將一些政府細化工作,如人口普查、低保認定、養老、養老保險徵繳等這樣的事情交給民間組織;一些統計類、中介服務類的工作,可以外包給專業的統計公司、中介服務公司來完成。這樣既能解決政府的負擔,還能讓居委會騰出更多的時間,做老百姓希望做的事情。本報記者宋德鬆廖晨霞本版照片通訊員何北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