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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6月22供本報特稿21日公開的美國聯邦法院文件顯示,美國政府已於本月14日起訴“棱鏡”項目泄密者愛德華·斯諾登,罪名是從事間諜活動、竊取政府財產。
涉嫌3項罪名
法律文件顯示,斯諾登涉嫌3項罪名,除竊取並轉移政府財產,另外兩項涉及《間諜法》,分別是未經允許傳播國家防務信息和有意傳播機密情報。
按路透社的說法,如果後兩項罪名成立,斯諾登將被處以罰款,同時面臨至多10年監禁。
弗吉尼亞州一家聯邦法庭負責處理斯諾登所涉案件。當地正是斯諾登前僱主博思艾倫公司所在地。
斯諾登今年春天受僱於這家美國國家安全局承包商,作爲系統管理員在位於夏威夷的一處設施工作。他在這一崗位工作大約4個星期後自行離開,前往中國香港。本月初,斯諾登通過媒體揭露美國“棱鏡”項目,一時成爲焦點。
美國尋求引渡
起訴斯諾登是美國政府啓動引渡程序的第一步。
美聯社報道,截至21日晚,不清楚美國政府是否向香港提出協助引渡斯諾登的請求。但按《華盛頓郵報》的說法,美方已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逮捕斯諾登。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21日迴應斯諾登事件時說,任何國家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都需要根據香港法律辦事,不容許任何不合乎法律或不公平處理的情況。
冰島商人奧拉維爾·維格尼爾·西居爾溫鬆21日說,他準備了私人飛機,如果冰島政府批准,他就讓飛機載斯諾登前往冰島。而冰島政府方面說,尚未收到斯諾登申請避難的請求。
奧氏忙“滅火”
本月初開始,斯諾登先後通過多家媒體披露包括美國國家安全局“棱鏡”項目等涉及的機密文件,在國際社會觸發軒然大波。事件曝光後,美國總統貝拉克·奧巴馬和情報高官紛紛辯解,稱這些項目不針對美國公民,而且目的在於反恐。
21日,奧巴馬召集美國“隱私和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成員在白宮戰情室開會。
隱私和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是獨立機構,任務是分析和審覈白宮的反恐方針及行動,從而保護公民隱私和自由。但這一委員會自2008年一直處於“休眠”狀態,直至本月20日首次召開全體成員會。
路透社分析,奧巴馬希望藉此姿態向美國人保證,公民隱私不會遭竊取。這名白宮官員說:“奧巴馬承諾,將提供給他們(隱私和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成員)所有必需材料,從而讓他們行使監督和顧問職能。”(杜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