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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被稱爲本市“涉水”第一大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檢方提起公訴。此案由市公安局調集刑偵局、水務治安分局等參戰單位,在市水務局的全力配合下,歷經10個月縝密偵查告破。嫌疑人胡冶長所經營的“騰蛟”公司於2008年至2011年先後在潮白河左堤和於家嶺大橋上游、薊運河上游等處非法取土近200萬立方米進行盜賣。如此大肆盜土,大汛一旦來臨,極易導致潰壩決堤等事故發生。倘由此發生不測,永定河下游10餘村莊2萬人的生命財產及企業等將可能遭遇滅頂之災。
巡查中發現“盜土賊”
2011年12月10日17時,市水務局永定河管理處水政監管科與市公安局水務治安分局河閘派出所組隊到東麗區與北京某農場交界處的永定河長堤巡查,巡控人員藉着殘陽的最後一抹餘暉,竟發現有人在長堤上非法取土、破壞堤防,且動用了2部挖掘機和6輛大型運土車。經仔細觀察,寬約16米的永定河左堤被挖掘得僅剩8米左右,作業面長達300多米。巡邏人員在控制現場的同時,依次將案情向市水務局和市公安局水務治安分局報告。巡控人員很快接到指令:立即啓動跨區域涉水案件警務聯動機制,先撥打案發屬地110報警。案發河段有點特殊,其在東麗與漢沽交界處的某農場,行政區劃爲北京市,但永定河長堤則屬天津市管轄。長堤上的土是“熟土”,適宜於城市綠化,嫌疑人盜挖的目的顯然是賣土牟取暴利。18時許,水務治安分局警力迅速趕至案發現場,現場雖被北京警方控制,但大型運土車卻強行闖卡逃逸,僅剩2臺運土車,還有自稱是“騰蛟”公司的胡冶長、常凱洋等人。水務局永定河管理處水政監管科與水務治安分局民警憑藉多年工作經驗,深知案情嚴重:汛期倘有洪水的話,潰堤後果將不堪設想。
展開偵查“大鱷”顯形
案發第二天,“騰蛟”公司不但未到指定地點接受調查,反而不顧巡控人員警告,仍然再次組織多部挖掘機和大型運土車繼續在永定河左堤盜挖堤土,並在暗中私設三道望風哨卡。當水政執法人員依法攔阻時,作案人員駕車阻撓、衝撞執法人員後強行逃離現場。水務治安分局民警再次趕赴現場,經與管理處人員現場勘驗,顯示案發當天下午,被盜的土量約爲600立方米;12月10日晚被盜挖的永定新河左堤頂部形成斷面,取土量約爲1500立方米。
辦案民警均在第一時間向水務治安分局領導彙報案件及處置情況,引起了分局領導李康捷的高度重視,決定由時任副局長的袁建國指揮協調偵破。12月12日清晨,鑑於“騰蛟”公司拒絕到指定地點接受調查,民警開始對“騰蛟”公司的背景和違法犯罪事實進行祕密調查。隨着調查深入,“騰蛟”公司“合法企業”的面紗被慢慢揭開。知情人透露:胡冶長的“騰蛟”公司多年來一直使用大型機械盜竊國土資源,有時明目張膽,有時隱蔽迂迴打擦邊球。比如:他盜挖堤岸只取迎水坡淺表一層,現場痕跡不明顯。他爲在河灘地非法取土,先與某村簽訂開掘養魚池的所謂協議書,然後拉走開掘出的土作爲工程費相抵。爲堵住村民的嘴,他給每人發放數百元平事。他還有更狡猾的障眼法,那就是將開掘魚池的土放到堤坡上晾曬,裝車時將大量堤坡土一起盜走。知情人揭露,胡冶長一夜之間非法收入可以買一輛寶馬車,多年違法經營聚斂財富身家過億。數年來,胡冶長也曾多次“犯事”觸犯刑律,但他擅長鑽法律空子,施展手段,最終竟以“行政處罰”了事。2008年5月,胡冶長未經河道管理部門批准,打着與某村簽有協議的幌子,以公司名義組織大型挖掘機和多臺運輸車輛在潮白河於家嶺大橋300米處河道內大量盜土牟取暴利。市水利局水政執法部門多次使用行政措施對其進行制止,但狡猾的胡冶長沉寂一段時間後,又於2009年4月開始在薊運河右堤塘漢交界處河道內非法大量盜土。爲阻止水政執法人員干預,他公然指派“騰蛟”公司屬下在作案河堤設卡檢查過往人員和車輛,並對過往人員進行搜身,以此阻止水政管理人員攜攝錄器材進入,致使水務行政執法工作無法進行。當時,胡冶長的“騰蛟”公司曾在潮白河灘一處非法取土100餘萬立方米;在薊運河灘一處非法取土7萬餘立方米,曾累計在天津市兩條一級行洪河道非法取土120餘萬立方米。胡冶長經營的“騰蛟”公司所謂的業務,就是常年使用大型機械非法取土,大發不義之財的同時,對河道堤防造成嚴重威脅。
胡冶長爲牟取暴利使用軟硬兼施手段,越來越瘋狂而肆無忌憚。曾有水政人員多次受到胡冶長手下的威脅,竟被刀架在脖子上,對方獰惡恐嚇:“少管閒事!”另據調查,“騰蛟”公司掛靠在北京某集團下,用冠冕堂皇的名義掩蓋其不法行爲。因胡冶長常年盜挖土地激起民憤,屢屢引發事端,成爲社會不安定肇事之源。北塘某村就有多人滿腔義憤對胡冶長違法犯罪行爲實名舉報。胡冶長多年承包北京某農場工程,包括土地清整等項目,他藉此巧立名目掩蓋不法活動牟取暴利的行爲,也曾激起當地羣衆的公憤。2009年,自知罪孽深重的胡冶長爲逃避打擊處理,更改由其弟弟胡冶元出任企業法人代表,自己則成爲股東之一,施展金蟬脫殼之計。
綜合調查固定證據
偷土“巨鱷”漸漸浮出水面。水務治安分局爲充實偵破力量,決定由趙子林副局長參戰加入指揮行列,表明水務分局要把此案辦成無懈可擊的鐵案的決心。2011年12月20日,袁建國、趙子林兩位副局長組織治安支隊以書面形式向市公安局報告此案初查情況。
案情引起市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市公安局刑偵局等部門對“騰蛟”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胡冶長立案偵查,並根據案情特點由刑偵局直接管轄,依法查處。市公安局還將此案列爲督辦專案,案件代號爲“12·26”。市水務局黨委書記馬明基、局長朱芳清也多次聽取分局有關案件偵查情況的報告,要求“一定要堅決遏制這種涉水違法犯罪勢頭。”市刑偵局二支隊、水務治安分局、公安寧河分局等單位組成嚴整陣容,在市水務局永定河管理處的全力配合下,加快偵破進度,確定了“公祕結合、信息導偵、外圍突破、證據鎖定、等待戰機、適時收網”的偵查原則。專案組在長達10個月的祕密偵察中,先後調查走訪目擊證人、參與施工人員、水政執法人員、河道工程管理人員近百名,寫就的案卷近4000頁;音頻、視頻資料達140分鐘。同時,提請南京水利設計院等權威勘驗部門來津對非法取土作業面開展技術鑑定,形成充分證實“騰蛟”公司及胡冶長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證據鏈條。
“12·26”專案組查明:天津市“騰蛟”有限公司爲私人註冊經營的有限公司。該公司實際負責人爲胡冶長,男,40歲,塘沽人。其所經營的“騰蛟”公司於2008年至2011年先後在潮白河左堤和於家嶺大橋上游、薊運河上游等處非法取土近200萬立方米後盜賣。同時,還有確鑿證據證明,以胡冶長爲首的不法團伙已逐漸形成破壞河道堤防安全和妨礙水政執法管理的行業“惡勢力”。遭胡冶長團伙盜挖破壞的永定新河是隸屬天津市永定河管理處的國家一級防洪河道,也是天津市北系河流入海的唯一通道,擔負北京100%、河北省40%、天津60%至80%洪水排泄任務,防汛作用異常重要。胡冶長團伙明目張膽組織大型工程機械、車輛,有組織盜挖國家一級防汛河道堤壩,致使大汛一旦來臨,極易導致潰壩決堤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發生。倘由此發生不測,永定河下游10餘村莊2萬居民的生命財產及企業等將遭遇滅頂之災,“騰蛟”公司及胡冶長嚴重違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及《天津市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迅速出擊一網打盡
2012年9月7日8時許,市公安局組織刑偵局、水務治安分局、市水務局水政監察總隊、市水務局永定河管理處共70餘人、警車30餘部調集一處。參戰警力在水務治安分局集結,趕赴寧河縣淮澱鄉潮白河左堤、於家嶺大橋上游,以凌厲攻勢,實施抓捕。
驕橫的胡冶長仍心有不甘,竟然將寶馬車開足馬力向警察撞去,企圖逃竄。民警早有準備,及時躲閃,很快便將“一號目標”抓捕歸案。其他涉案成員見老大被制服,一改往日囂張氣焰,紛紛乖乖就擒。警方先後抓獲胡冶長等8名涉案嫌疑人,依法刑拘6名,成功摧毀稱霸一方、瘋狂盜取國土資源的涉惡、涉槍“惡勢力”犯罪團伙;收繳到涉案大型工程機械6臺以及涉案寶馬轎車1輛、江淮汽車2輛,並繳獲自制鋼珠槍2支及32枚僞造印章等。 (本報記者呂獻峯通訊員閆大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