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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24日電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公佈了中央部門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其中,2012年,部本級計劃外召開13個三類會議;有19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1個團組擅自增加出訪城市。
審計發現瞭如下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2年,部本級未按進度提前支付項目預算資金380萬元,至2013年2月底,資金仍閒置未用。
2.2012年,部本級和3家所屬單位政府採購管理不規範,其中:部本級和所屬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學軟件和設備採購等實際支出885.85萬元,未按規定編制政府採購預算;部本級“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成果展覽會”項目1670.31萬元服務未公開招投標;部本級有9個會議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所屬電信研究院有22個會議服務未按規定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涉及73.64萬元。此外,部本級2個基建項目15 196.77萬元工程採購支出未按規定採取財政直接支付方式,而是採取了財政授權支付方式。
3.2012年,部本級有7個會議超標準列支59.52萬元;有4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準列支11.55萬元。
4.2010年至2012年,所屬電信研究院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6個課題中,違規編制燃料動力費預算308.86萬元,其中2012年6.3萬元;自行調整4個課題設備費預算583.15萬元,其中2012年111.18萬元。
5.2011年至2012年,所屬電信研究院以測試化驗加工費的名義,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6個課題資金314.77萬元轉移至其統一管理的2家單位賬戶,其中2012年92.1萬元。
6.2011年至2012年,所屬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以支付虛假專利檢索費等名義,將11個項目資金130萬元撥付下屬公司,其中2012年90萬元。
7.所屬單位超範圍、超預算列支項目資金1375.82萬元。
(1)2010年至2011年,所屬電信研究院使用國家重大專項財政資金給長期借調員工發放勞務費68.7萬元。
(2)2011年至2012年,所屬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在項目中違規分攤人員工資578.58萬元、超預算分攤管理費534.38萬元,其中2012年531.66萬元;部分人員通過編造虛假勞務費人員名單,套取專項財政資金131萬元,其中2012年發生68.32萬元。
(3)2012年,所屬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下屬北京信源電子信息技術公司在其承擔的電子發展基金項目中將63.16萬元用於其他支出。
8.2011年至2012年,所屬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以不完整和不真實的基礎材料申報並獲得財政專項補助1150萬元,其中2012年650萬元;還將項目資金25萬元以委託業務費形式轉入中國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協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0年,部本級未經審批將部分辦公用房長期使用權轉讓給所屬事業單位,涉及金額18 808.92萬元。
2.2011年,部本級自行審批所屬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購置辦公樓,截至2012年底已支付2454萬元。
3.2012年,部本級將4個會議的70.24萬元支出轉嫁給其他單位;向其他單位轉嫁因公出國(境)支出5.02萬元。
4.1994年至1995年,原電子工業部計算機與信息化推進司將482.73萬元賬外存放,截至2012年底已支出368.04萬元。
5.2012年,所屬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未經批准,將一處房產對外出租;未及時收取另一處房產承租單位2011年和2012年房屋租金1000萬元。
6.2011年至2012年,所屬通信計量中心違規將檢測資質出借給下屬全資子公司五龍電信技術公司開展檢測業務,後者共取得檢測業務收入16 451.33萬元。
7.2010年至2012年,所屬電信研究院將部分檢測收入1383.9萬元存入其全資子公司瑞特電信技術公司(以下簡稱瑞特公司)賬戶,其中2012年1098.81萬元;通過簽訂虛假技術服務協議,從瑞特公司賬內向電信設備檢測代理人支付中介費88.8萬元,其中2012年22萬元;通過瑞特公司與旅行社簽訂的虛假技術服務合同,在瑞特公司賬內報銷職工出行費用27.45萬元。
此外,2012年,部本級計劃外召開13個三類會議;有19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1個團組擅自增加出訪城市。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