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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6月16日訊記者萬靜在今天北京舉行的“中關村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研究院立法研究中心成立及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研討會”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法規司司長張輝介紹了正在進行的商標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此前呼聲較高的“顏色將被列爲商標保護形式”的說法被張輝否定。
從早期的招牌、字號,到現在的文字、圖形,商標的形式不斷創新發展。在此次的商標法立法修改過程中,聲音、顏色也可以申請註冊商標予以保護的呼聲很高。但張輝介紹,在最近一次關於商標法修改工作會議上,顏色將不會被當做商標予以註冊。
實際上,目前在很多國家和地區,聲音、顏色,甚至氣味、動態商標都已得到法律的認可。張輝介紹,之所以將顏色從商標保護的形式中剔除,主要考慮的是目前對於“顏色列爲商標”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益還有待商榷。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