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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濟南6月24日電(記者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與印度尼西亞反腐敗委員會主席祖卡奈恩24日在濟南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反腐敗委員會合作諒解備忘錄》。
雙方簽署的合作諒解備忘錄,基於平等和互利原則,體現了雙方就腐敗對國家政治穩定、法治以及持續的社會和經濟發展帶來的嚴重危害達成的共識,旨在加強、促進和發展雙方在反腐敗領域的合作,共同打擊腐敗。
合作內容包括:交流共同感興趣的信息;發展和實施相關技術合作項目,以解決反腐敗領域的重要問題;交流各自辦理腐敗案件、洗錢案件以及其他案件的方法和做法;交流在信息收集和偵查腐敗犯罪案件方面有效的偵查技術和好的經驗;開展在情報蒐集和偵查等領域的專業知識培訓等。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