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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明天是國際禁毒日。今天上午,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公開宣判大會,依法對兩起涉毒案集中宣判,分別以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七名被告人死刑、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以下是其中一個案例。被告人謝加碧,男,39歲,四川省南部縣人。被告人王雅彬,男,28歲,天津市薊縣人。2012年9月間,家住四川省南部縣的被告人謝加碧來津與被告人王雅彬商定,以每克200元的價格向王雅彬販賣甲基苯丙胺(簡稱冰毒)。同年9月20日至21日,被告人王雅彬抵押變賣奧迪牌A4型轎車一輛,換取毒資並委託他人將人民幣約55000元匯入被告人謝加碧提供的戶名爲楊凱的中國農業銀行銀行卡賬戶中。後被告人謝加碧聯繫四川省成都市販賣毒品人員,將冰毒藏匿在火鍋底料的包裝箱中,由某物流從成都市某鎮發往本市寶坻區。
同年9月26日,被告人謝加碧將貨單號告知被告人王雅彬,被告人王雅彬遂委託他人代爲領取貨物,但因收貨人姓名及發貨人電話均不符,未能領取。經被告人謝加碧與發貨方聯繫並更改發貨人電話後,當日19時許,被告人王雅彬至該物流本市寶坻區營業部領取藏匿該冰毒的貨物時被公安機關抓獲,當場查獲冰毒639.26克。當日20時許,被告人王雅彬配合公安機關將藏匿在本市寶坻區的被告人謝加碧抓獲歸案。經鑑定,重量爲479.36克的檢材,甲基苯丙胺含量爲80.22%,重量爲159.90克的檢材,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總重量639.26克。
被告人謝加碧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王雅彬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