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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6月24日晚,天津一場大風將香江花園小區的一棵大楊樹吹斷,吹落的部分樹幹和樹冠砸到樹下停放的私家車,導致四輛車的前擋風玻璃、後玻璃及車頂部造成不同程度損害,對於車輛損失的賠償成爲幾個車主頭疼的問題。隨後,記者進行了採訪調查。
6月25日14:30,記者來到事發現場,看到工作人員正在將壓在車頂部的大樹移走。被砸的四輛車中,奔馳和寶馬的前擋風玻璃均被砸碎,豐田和大衆的後玻璃被砸碎、車後頂部被壓彎。據車主介紹,大樹樹幹已經部分枯死,所以大風致使該樹攔腰折斷。
豐田車主王再東說,24日21:30左右,他們發現大樹將車砸壞,隨後聯繫到該小區物業,物業撥打了110,23:00左右,110工作人員來到現場後又給119撥打電話,消防人員趕到現場後,發現無法移除該樹,隨即離開現場。等到25日早上8:00,物業又聯繫了河西區市容園林委,工作人員勘查後發現該樹的產權不屬於市容園林委,所以他們不承擔責任,只能物業和車主自己交錢清理此樹。於是,物業公司交了800元請工作人員將大樹清除。
大樹清除後,車輛損失的賠償問題被提上日程,奔馳車主劉顯文說,“我諮詢了一下,奔馳的前擋風玻璃,4S店安裝下來25000元左右,再加上其他費用,損失就更大了。而保險公司說,他們只賠償70%的損失,那剩下的30%該由誰承擔呢?”
對此,該小區物業公司經理李健康說:“對於這種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我們目前只能根據物業合同和相關法規協商解決。”該物業公司已經和四位車主簽訂了一份協議,該協議上寫明:“2013年6月24日晚由於颳大風將小區的一棵大樹颳倒至此砸到業主的車輛,由物業公司負責協調解決。解決不了不交物業費。”
雖然協議簽署,但是對於何時能解決、如何解決,物業並沒有給出明確答覆。隨後,記者諮詢了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曉麗。朱曉麗律師認爲:“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不屬於任何人的責任,要根據現有的合同條款進行;而如果此樹本身因乾枯已經造成隱患,屬於物業公司維護不當,則要承擔相應責任。”(記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