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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網訊(渤海早報記者狄慧)記者昨日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從今年1月起本市調整完善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安置人員,因意外傷害在異地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納入意外險保障範圍,給付標準按照本市意外險有關規定執行。此次調整,首先擴大意外險保障給付範圍,原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參保人員因意外傷害發生6000元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調整爲由意外險資金按照統一標準給付。其次,規範意外死亡案件審覈,因參保人意外死亡申請給付的,市意外險服務中心按照下列方法審覈:參保人在醫院經救治無效死亡的,應依據申請人提供的醫院診斷證明、救治病歷資料和醫學死亡證明書進行認定;參保人未經救治或未在醫院死亡的,可以依據申請人提供的法醫鑑定書進行認定,或依據申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及通過查勘取證進行認定。對意外險不予給付的意外死亡案件,市意外險服務中心應在不予理賠通知書中,詳盡告知不予給付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