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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僑報》綜合報道,近日網上瘋傳“美國海關禁止懷孕五個月以上的孕婦入境”,說是不少中國孕婦入境時接連遭遇遣返。美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表示,並無規定禁止外國孕婦入境,如遭到遣返,可能是因爲說謊、造假或其它原因。
不管說謊和造假者是有心還是無意,被拒入境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懷孕並不是被拒的理由。
許多入境者並非一拿到簽證就能迅速赴美,而簽證有效期長達一年,對於育齡婦女來說,一年之內懷孕實屬正常,但說謊或造假則是違法的。懷孕後產生赴美生子的想法與原定訪美目的不相符,隱瞞懷孕事實,行程與酒店信息造假,自然會引起海關注意。赴美生子濫用美國資源、拒付醫藥費、美國華人開的月子中心屢出問題的案例不少,令海關對外國孕婦赴美的動機更爲重視。被遣返的孕婦多數是懷孕五個月以上,主要也是因爲更顯懷,海關人員能輕易從人羣中發現這類孕婦。
是否在申請簽證時就坦白赴美生子的真實目的就一定能順利拿到簽證併入境呢?中國孕婦們紛紛表示不敢嘗試。懷孕四個月肚子還未顯懷就來到美國的小芳感到很慶幸,她的有效逗留期是6個月,正好可以生完孩子做完月子再回中國。她表示絕不會拒付醫藥費和逾期滯留,因爲孩子落地就是美國公民,將來要回美生活,不敢因小失大,給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
並非只有孕婦才受到如此“高度重視”,但凡證件和資料有問題、動機不純的都會受到重視。原本辦妥商務簽證的馬小姐當初申請簽證時的資料顯示赴美目的爲“商務考察”,時間是三週。後來新認識了一個美國男友,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她決定與男友同行赴美,並約定在美國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後如果雙方都滿意就結婚。結果入海關時,馬小姐坦白自己的新目的,並表示希望能得到半年的逗留期。她所說的與當初申請時填寫的資料不相符,引起了海關的懷疑,經過幾個小時的盤問,馬小姐最終得以入境,但合法逗留時間仍然只有三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