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9日電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第三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號主席令予以公佈。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這部法律。
特種設備安全法分爲七章,共101條,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安全監督管理,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法律責任等分別作了詳細規定。
這部法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