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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政府網7月2日訊近日,江西省林業廳下達了2013年度第二批佔用徵收林地定額,並對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定額管理具體要求。
一是嚴格佔用徵收林地定額管理。各地市林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轄區林地佔用徵收的實際情況,統籌安排林地定額,儘快將此次下達的定額指標分解落實到縣(市、區)林業局。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建立佔用徵收林地項目審覈審批和林地定額使用管理臺帳,嚴格林地定額管理,認真執行“佔用徵收林地定額申報卡”制度,不允許突破使用,對未取得林地定額的佔用徵收林地項目,各級林業主管部門一律不得受理和轉報。
二是嚴格控制林地定額使用方向。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工程建設項目佔用徵收林地必須符合國家林業局《佔用徵收林地審覈審批管理規範》和當地政府批覆的《林地保護利用規劃(2010-2020年)》的要求。按照“有保、有限”的原則,優先保障重點工程項目、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項目使用林地,合理調控城鎮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規模,從嚴控制工礦開發和商業性開發建設項目使用林地。
三是強化林地執法。根據林地保護管理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嚴禁燬林開墾或將林地變更爲其他農用土地;嚴禁超定額使用林地;嚴禁將長期用地作爲臨時用地進行審批;嚴禁不經審批違法使用林地。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林地執法,加強巡查,對非法使用林地項目,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萬劍雲)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