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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到藥店買藥,百姓需要專業的指導和服務,可是記者昨天走訪本市一些藥店時發現,藥店裏沒有執業藥師,本應該配備的執業藥師存在“脫崗”現象。
在三馬路的一家藥房內,記者表示要購買治療咳嗽的藥,希望能得到執業藥師的幫助,但是藥店裏的兩位營業員均稱店裏沒有執業藥師,只有她們負責賣藥。隨後記者又來到位於西青道上的一家藥房,同樣以購買藥品爲由希望能得到專業指導,銷售人員告知店裏有執業藥師,但不是經常在。當記者再次要求看一下藥店裏是否有執業藥師的資格證明時,營業員表示無法出示。
據瞭解,我國2000年明確將執業藥師作爲藥店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重要條件之一。從2012年開始,新開辦的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
記者隨後採訪了華潤天津醫藥有限公司、天津老百姓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和天津瑞澄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發現大型醫藥連鎖企業基本能夠按照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執業藥師,中小型零售企業則存在執業藥師配備數量不足的情況。三家連鎖企業負責人都認爲,執業藥師數量不足已影響至門店擴張,執業藥師人數滿足不了企業發展的需求。
記者從本市執業藥師管理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才服務中心瞭解到,本市現有藥品經營企業、生產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共計4090家,目前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註冊的執業藥師只有2563人。但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要求,本市應配備10980名執業藥師,仍存在很大缺口。這也意味着,執業藥師缺口大,消費者去藥店購藥,也缺乏相應的專業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