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保障原國民黨抗戰老兵應有的生活福祉、體面和尊嚴,不僅是歷史、現實、道義和法定責任,更關乎整個國家民族的良心
近日,有媒體刊登民政部答覆人大代表關於原國民黨抗戰老兵社會福利保障政策的有關意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民政部3日夜間發表聲明,重申針對原國民黨抗戰老兵的有關政策。對對日作戰犧牲的或負傷致殘以及編入到人民解放軍序列的原國民黨抗戰老兵,與共產黨領導的八路軍、新四軍等抗日隊伍老戰士,享受同等待遇,或追認爲革命烈士,或評定殘疾等級並給予相關撫卹,或納入現行優撫制度給予優待補助。(7月3日新華社)
爲捍衛國家民族的獨立和尊嚴,包括“國民黨抗戰老兵”在內的所有抗戰士兵,都曾在抵禦日本侵略戰爭過程中捨生忘死、浴血奮戰,他們爲此所做出的歷史功績,無疑有目共睹,值得我們永遠銘記。這誠如2005年胡錦濤在紀念抗戰勝利60週年講話中曾指出的,“在波瀾壯闊的全民族抗戰中,全體中華兒女萬衆一心、衆志成城、共赴國難……以國民黨軍隊爲主體的正面戰場,組織了一系列大仗,給日軍以沉重打擊。”
在抗戰勝利近70年之後,對於這些曾經“共赴國難”的抗戰老兵,給予必要應有的社會保障、優撫照顧,實乃整個國家社會的共同責任。然而,囿於種種歷史原因和現實管理疏漏,不少原國民黨抗戰老兵的晚年生活,卻常常陷入各種困頓之中,或是在生活待遇上缺乏社會保障、難以享受應有的優撫待遇,或是在精神情感上得不到應有的社會認可、尊重和關愛。據最近媒體報道,93歲國民黨抗戰老兵陳士麟,獨自一人蝸居在公廁旁小屋30多年;85歲國民黨抗戰老兵金鑑由於“特殊身份”,全家人經常被同村人歧視……
這種背景下,民政部不僅明確要求將原國民黨抗戰老兵“納入相應保障範圍”,而且“建議當地黨委、政府對他們在政治上、生活上予以關心和照顧,無疑非常值得肯定。
因爲這一“重大進展”,不僅意味着這些抗戰老兵將在生活物質層面能享受必要的社保福利、優撫待遇,也預示着,他們能在精神榮譽層面上得到政府和社會的應有承認、尊重和撫慰。很明顯,對於這些年齡均在90歲左右的抗戰老兵來說,最重要、也最迫切需要的,並不只是簡單物質欲求的滿足,更是精神情感上對他們曾經爲國家民族所做歷史功績的充分認可、敬重。
其實,即便不考慮“抗戰老兵”的特殊身份,僅從普通老年人角度看,對於原國民黨抗戰老兵這樣一羣已是耄耋之年的高齡老人,充分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福祉、關心他們的人生尊嚴,同樣也是包括政府在內的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依據我國《憲法》,“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更是明確,“國家和社會應當採取措施……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爲、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就此而言,優撫“國民黨抗戰老兵”,保障其應有的生活福祉、體面和尊嚴,不僅是國家社會的一種歷史責任,也是一種現實責任;不僅是一種道義責任,也是一種法定責任。而勉力承擔並不斷夯實所有這些責任,顯然既關乎責任本身,更關乎整個國家民族的良心。(張貴峯)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