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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筆者從廣東省紀委對省政協委員的提案答覆中獲悉,目前,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正在研究制定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抽查覈實與彙總綜合兩個具體辦法。下一步,省紀委將按照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的統一部署要求,會同省委組織部認真做好官員財產報告等材料的抽查覈實工作。還要逐步將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納入省預防腐敗信息共享平臺,同時嚴格按照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提案讓官員財產置於陽光之下
“一些官員把貪污所得的財產以各種方式過戶於直系親屬,通過直系親屬來轉移非法所得的財產到國外。”在今年的省“兩會”上,省政協委員朱穎恆提交提案,建議落實國家公務員反腐倡廉的關係申報、財產申報、工作日誌申報。
朱穎恆稱,我國雖於1995年4月30日頒發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但這一《規定》在申報主體範圍、申報次數、申報種類、申報受理機構的監管力度以及法律權威等方面有所欠缺。“而且該《規定》並不要求將申報結果公佈於衆接受羣衆監督,這使財產申報的意義大打折扣。”
鑑於此,朱穎恆建議,出臺規定要求官員必須彙報個人資產和直系親屬的工作情況,且將彙報的內容予以細化公開。“把幹部住房、收入、配偶及子女上學從業等情況以及直系親屬的工作情況等公佈於網上,比起過去使用簡單公開個人的住房及收入會有明顯的進步。”
朱穎恆還建議強化紀檢監察等機關的監督職責,加強對公開材料的審覈把關。他認爲,要充分發揮網絡等新媒體的作用,暢通監督渠道,鼓勵羣衆參與監督和舉報。同時積極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加大對虛假申報的揭露力度,真正讓官員財產置於陽光之下。
“目前,很多地方官員申報都是自己填個表然後上交,沒有審覈沒有公佈。”朱穎恆稱,一些地方官員財產公示試點後波瀾不驚,大多是“零投訴”或“零舉報”,這既反映出財產申報在許多官員心目中就是“走過場”和“擺樣子”。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有關部門加強問責,讓“隱瞞或偷工減料的申報”真正付出代價。
答覆納入省防腐信息共享平臺
對此,省紀委答覆稱,根據2012年省委制定的《廣東省從嚴治黨五年行動計劃》,對個人應報告的重要事項隱瞞不報告或作虛假報告的,一經發現,一律先停職再作調查處理。
省紀委表示,廣東堅持定期對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和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對可能影響領導幹部履職的,提出整改建議;嚴肅查處違反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的案件,並集中進行通報。
省紀委稱,根據省委批覆《廣東省預防腐敗信息系統建設的意見》,逐步將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納入省預防腐敗信息共享平臺,同時嚴格按照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報告事項抽查覈實方面,省紀委透露,目前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正在研究制定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抽查覈實與彙總綜合兩個具體辦法。下一步,省紀委將按照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的統一部署要求,會同省委組織部認真做好報告材料的抽查覈實工作。(記者/雷輝通訊員/張其明)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