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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宋慶齡基金會:與地方宋基會無隸屬關係
地方宋基會有維護宋慶齡聲譽的責任和義務
河南宋基會稱“在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的指導下”,那其與中國宋慶齡基金會是怎樣的關係?人民網記者7月4日上午致電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宣傳處,其工作人員表示,中國宋基會和河南宋基會沒有上下級隸屬關係,只存在一些如交流活動的合作關係。河南宋基會的“河南省宋慶齡基金會青少年兒童活動中心及配套項目”與中國宋基會沒有關係。
在中國宋基會官網可找到《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章程》,其第三條明確:本會作爲“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及相關標識的商標所有人,享有專用權;應切實保護商標專有權利不受侵犯,努力維護宋慶齡崇高形象和本會的良好聲譽。
記者詢問河南宋基會的行爲如果給宋慶齡聲譽造成負面影響,中國宋基會是否會採取措施,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各省和地方宋慶齡基金會有維護宋慶齡聲譽的責任和義務”。
在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官網上,記者檢索到一篇發於2011年9月的說明:“正如某些報道所言:中國宋慶齡基金會與地方宋慶齡基金會‘無上下隸屬關係’。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同地方宋慶齡基金會既無行政上的上下級關係,也無經濟方面的經營合作與往來。不存在‘宋慶齡基金會總會’、‘分會’、‘正在等待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的指示’等問題。在一些對外交流交往項目中,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同地方宋慶齡基金會有些合作。”
2011年9月28日召開的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第六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上,時任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常務副主席常榮軍曾表示:“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開展公益慈善項目都是親力親爲,沒有分會或分支機構可以依託。各省和地方的宋慶齡基金會與中國宋慶齡基金會既不是上下級關係,也沒有任何財務上的聯繫,它們都是各自獨立的法人團體,但都有維護宋慶齡國家名譽主席聲譽的責任和義務。”
常榮軍還表示:“早在1988年底,中央就明確‘在宋慶齡同志生前從事過革命活動或工作較長時間的一些城市或地區’‘可成立宋慶齡基金會,其他地方暫不設立爲宜’;‘省、市、縣成立的宋慶齡基金會,由省(市)黨委或政府批准’;‘基金會分會由當地黨委或政府領導’‘在本地區獨立開展工作’。”
“宋慶齡基金會”與宋慶齡有多大關係?是不是隻要向民政部門申請,就能通過註冊?如何規避借宋慶齡與慈善之名做假慈善之事?“宋慶齡基金會”的名譽,誰來維護?河南宋基會的主管部門,何時能對目前曝出的問題做出正面迴應?本網將持續關注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