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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茅臺售價33800元/瓶,50年五糧液售價25888元/瓶,30年劍南春售價6500元/瓶。一些白酒價格的高低,不知何時起就與“出廠年份”扯上了關係。然而,由於年份的標準缺失,加上這方面監管處於真空狀態,不少名酒的出廠年份一直是個謎,有的成立沒幾年的酒企也推出了30年陳釀。
白酒企業“年份酒”涉嫌年齡造假,已經算不上祕密。在經歷了品牌、口感、包裝、健康等“賣點”的激烈競爭之後,對白酒進行“年齡推銷”,打出“年份酒”的概念似乎是白酒市場近幾年行走江湖的普遍法則。一瓶價格幾百元甚至更低的普通白酒,一旦打上“年份酒”的標籤,少則上千元,多至數萬元。“年份酒”所蘊含的“商機”,幾乎所有酒企都難以迴避,這也間接導致白酒企業不斷在“年份酒”這一“概念股”上出招。其中不少酒企,對“年份酒”的推介,甚至不惜以弄虛作假的方式進行。
根據有關統計,江蘇宿遷市洋河鎮御緣釀酒廠成立11年,就出了20年陳釀;四川瀘州老酒酒業有限公司成立16年,早已推出瀘州30年珍品;貴州仁懷市茅臺鎮茅山酒業有限公司成立30年,卻推出了茅臺鎮百年純糧酒……酒廠尚未成立,酒已釀了若干年,其穿越性十足的邏輯,讓人哭笑不得。
但無法否認的是,有了“年份酒”的金字招牌,白酒企業無疑就有了搖錢樹。而在有關“年份酒”的規定裏,我國目前只有葡萄酒和黃酒有國家標準。對於白酒“年份酒”,目前並沒有具體的標準,監管也鞭長莫及,這就導致市面上“年份酒”的真實性難以確認。一般消費者難有辨別真假能力,只能通過“一分錢一分貨”這樣的消費觀念來辨別“年份酒”的好壞,這無疑給白酒企業以次充好的機會。在追求最大化利益面前,推出各種不可思議的“年份酒”也就不足爲怪了。在這樣的情勢下,企圖希望酒企自律,無異於說夢話。
對於“年份酒”的認定,之前不是沒有過標準。早在2007年,劍南春酒廠曾研發出我國鑑別陳釀年份的方法——揮發係數鑑別法,該成果隨即得到科技部、質檢總局的認可。不過,對於這樣的標準,茅臺等酒企表達了不同的看法,在他們看來,茅臺是醬香酒,劍南春是濃香酒,釀造工藝不同,也就不可能用同一個標準檢測,這一鑑別方法隨即不了了之。
如今,要解決“年份酒”的混亂局面,形成一個統一的檢測規範是必要前提。職能部門只要將白酒生產的年份標記納入質量管理體系,制定“年份酒”的詳細認定標準,對“年份酒”造假予以嚴格處罰,則白酒“年齡造假”便可以盡力避免。只有建立白酒檢驗標準,制定相關法律制度,讓監督得以落實,才能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那些因爲白酒“年份酒”所起的“酒廠未建,酒已飄香”的局面,也才能得到根本改善。本報評論員彭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