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7月5日電(陳康亮)5日,證監會表示,爲了配合國債期貨上市,證監會發布《關於修改《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的決定(徵求意見稿)》,旨在形成以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爲基準,完整統一的金融期貨適當性制度。
據悉,此次修訂將規定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整個金融期貨領域,將名稱以及相關條款中涉及股指期貨的內容調整爲金融期貨。(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