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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5日電(記者賈玥)近日,國務院制定出臺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銀監會對《意見》進行解讀時指出,《意見》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出資設立或參股融資性擔保公司,引導融資性擔保公司健康發展,從而幫助小微企業增進信用。
銀監會認爲,小微企業和“三農”是國民經濟的兩個薄弱環節。就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意見》從改進金融服務和改善外部環境兩方面着手,提出了相關要求。
在改進金融服務方面,《意見》明確了力爭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和增量“兩個不低於”的工作目標,支持金融機構延伸服務網點以貼近小微企業,拓寬服務內容以滿足小微企業多元化需求,嚴格規範收費行爲以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斷推動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
與此同時,《意見》還優化完善相關監管政策,包括繼續支持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從而增加小微企業信貸資金來源,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從而推動金融機構盤活資金支持小微企業,適度放開小額外保內貸業務,從而擴大小微企業融資來源,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容忍度,從而提升金融機構從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積極性。
在改善外部環境方面,《意見》以解決小微企業信用難題爲突破口,提出要支持小微企業信息整合,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破解銀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管,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出資設立或參股融資性擔保公司,引導融資性擔保公司健康發展,從而幫助小微企業增進信用;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信貸風險補償基金,有效分擔小微企業的信用風險。
對於“三農”金融服務,《意見》圍繞力爭全年“三農”貸款實現“兩個不低於”的目標,主要從三個方面加大對“三農”的金融支持。
一是推進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通過鼓勵在金融服務空白鄉鎮設立服務網點,在尚不具備設立標準化網點條件的少數鄉鎮,鼓勵採取各種形式簡易便民服務,或者利用科技手段等實現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
二是推動農業現代化。順應農業生產組織創新趨勢,積極開發符合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新型農民合作組織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農業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和農產品批發商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支持力度。
三是加強涉農金融服務的改革創新。創新融資擔保方式,擴大林權抵押貸款,探索開展大中型農機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拓寬支農資金來源,推出“三農”專項金融債;發揮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管理專業和政策優惠的優勢,擴大縣域“三農金融事業部”試點省份範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