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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務車採購領域,要牢牢守住“自主”這一底線,讓納稅人的錢真正起到扶持自主品牌的作用
在公車採購領域,一種不好的苗頭近期有所擡頭:一些地方大規模高調採購合資“省產車”,似乎公務車採購的標準不再是價格從優、質量從優、研發投入從優,而“本地產”似乎成爲更重要的“先決條件”。筆者認爲,這種苗頭值得警惕。
公車採購屬於公車改革的重要內容。近些年,國家有關部門針對公務車採購出臺多項標準進行規範。例如,工信部曾經公佈的《2012年度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徵求意見稿)》,入圍的400多種車型基本是國內自主品牌汽車,包括上汽、東風、一汽、廣汽、奇瑞、江淮等主流自主品牌。此外,工信部還曾公佈《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其中要求申報公務車目錄的轎車發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
媒體報道,中央出臺八項規定後不久,爲貫徹中央精神,河南省菸草公司制定了《河南菸草系統車輛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辦法》要求,領導幹部用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一般公務用車配備價格19萬元以內、排量1.8升以下的轎車。這本是好事。然而就在《辦法》出臺4個月後,河南省周口市菸草公司便豪擲600多萬元購進了39輛公車。其中,多輛轎車價格和排量違反“雙18”標準,均屬違規超標公車。
這從一個側面證明,對於公務車採購來說,標準制定得更嚴格只是第一步;把嚴格的標準用鐵一般的紀律落在實處並不打折扣是更重要的一步。地方有關部門要杜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杜絕下不爲例,杜絕陽奉陰違,把八項規定以及國家有關部門關於公務車的各項採購規定落到實處。
工信部公佈的相關細則中,“雙18”門檻之外,另一個限制合資品牌入圍的規定則是要求企業“設有產品研發機構,近兩年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均不低於3%”。由此分析,一些低端合資品牌即使價格、排量滿足“雙18”要求,在研發方面投入也很難滿足相關要求。
那麼,那些被高調採購的合資品牌“省產車”,其性價比真的比奇瑞、上汽、東風、一汽、吉利等自主品牌要高麼?恐怕未必。打着“需求與生產對接”的旗號大張旗鼓地採購本地產合資車輛,骨子裏是地方保護在作怪。而不管是考覈公務用車的採購成本,還是考覈維修保養成本,合資品牌與自主品牌相比都不佔優勢。
更重要的是,考覈相關企業的研發投入,就是爲了鼓勵企業掌握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核心技術,這是對前些年所謂“市場換技術”的糾偏。試問,如果堂堂大國的公務用車(含警用、武警、部隊用車),中方在發動機、變速箱等核心技術以及關鍵總成的定價權上沒有任何話語權,這不但是荒唐的,更是危險的,也是納稅人絕不能容忍的。
中國汽車工業一大特色就是帶有濃重的地域特色。某品牌汽車在哪裏生產,也意味着給當地帶來更多GDP增長和就業機會。隨着國內汽車集團下屬的工廠在四面八方落地,在公務用車採購、出租車等公共用車採購、新能源汽車採購過程中,地方保護的問題也越來越凸顯。
實際上,這一問題屬於沉痾,已經存在很多年了。一位汽車業內人士曾經感慨,不在一個地方建廠,產品是很難被當地公交車、出租車、公務車等各種採購選中的。這種不健康的“行規”導致市場層面難以以質取勝,優勝劣汰,而是形成各地保護自己的“地產車”的“割據”局面,會爲中國汽車產業由大轉強設置更多地方障礙,急需徹底整改。
筆者認爲,解決汽車採購地方保護這一問題,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嚴格公務車、出租車、新能源汽車採購方面的各項規定,對違規者果斷亮出紅牌,要確保令行禁止,要用科學、公開、透明的流程確保採購質量和“採購程序正義”。在新能源汽車採購領域,要發揮中央部委的協調和監督作用,對有的地方出臺的或明或暗的保護舉措堅決進行清理。在出租車採購領域,也要公佈採購車型碰撞成績,綜合安全性、維修保養費用、油耗、乘坐舒適性等多項指標展開公開競標。
近期,公車採購方面另外一個重要的趨勢就是在北京的長安街上,國賓車隊中出現的搶眼的紅旗轎車,一些部級領導幹部近期也換用紅旗轎車。這讓我們看到了公務用車改革在採購領域的一大方向。在這種背景下,地方保護不能成爲添亂的因素,更不能讓那些陽奉陰違的案例輕描淡寫地一笑而過。
中央政治局出臺改進工作作風八項規定後,各省區市相繼出臺執行規定和實施細則。公務用車首當其衝。湖南省規定嚴禁豪華裝飾公務用車,逐步換乘國產自主品牌汽車。甘肅、新疆等多個省區市也出臺文件,規定領導人換乘公務用車需選擇國產自主品牌汽車。而高調採購合資品牌“省產車”,很難不讓人擔心,相關規定是不是走了形式,被架空了。□文/南辰
(來源:《瞭望》新聞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