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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上午,紀念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頒佈實施十週年座談會在北京舉行。在充分肯定該法實施以來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有關專家也進一步呼籲,應儘快制定和發佈核安全法。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迴應稱,核安全法正在研究制定中。
2003年,中國頒佈實施了核與輻射安全領域的首部法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該法頒佈實施10年來,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保證生態環境安全和公衆健康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8日上午,紀念這一法律頒佈實施十週年座談會在北京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出席並講話,她具體介紹了該法在保障核與輻射安全領域發揮的作用:“我國核電運行機組從未發生2級以上事件,有些機組運行業績一直名列世界前茅。在建機組質量得到保障,工程建造技術水平與國際保持同步,核設施的安全和質量得到了有效保障。放射源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與法律頒佈前相比,目前放射源丟失被盜事故大幅減少,輻射安全事故發生率明顯降低。”
目前,中國運行核電機組17臺,在建機組29臺,在建裝機容量超過3000萬千瓦,是世界上核電在建規模最大的國家。然而中國目前在覈與輻射安全領域僅有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一部法律,有關規範原子能利用行爲和核安全行爲的法律仍處於空白。與此同時,日本福島核事故的陰影,使得公衆對核能發展與利用空前敏感和高度關注。
在這一背景下,中國亟需一部核安全保障的“母法”,來統領核安全領域,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無縫式監管。對此,中國工程院院士潘自強教授表示:“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開創了依法治核的道路,但要做到依法治核需要走的道路還很長,我們有必要加快核與輻射有關法律的建設。核安全法是當前公衆關心的焦點,也是核能發展的前提。儘快制定和發佈核安全法是必要的。”
事實上,近兩年來,全國人大代表不斷提出制定“核安全法”和“原子能法”的議案,要求加快完善核安全的法律體系。對於備受輿論關注的核安全法目前的進展情況,沈躍躍表示:“原子能法、核安全法正在研究制定中。要按照中央關於核能發展的戰略部署,立足我國國情,按照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認真總結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實施以來的經驗,在深入調研、充分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完善核與輻射安全領域的相關法律。” (記者蔡靖驫)
(來源:國際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