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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7月8日電(記者嶽德亮)爲了確保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的推進,浙江省政府決定對各市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情況進行考覈,考覈對象爲各設區市政府,結果與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考覈評價掛鉤。
記者8日從浙江省政府印發的《浙江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覈暫行辦法》中瞭解到,對各市政府考覈的內容爲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覈指標完成及工作綜合測評情況。
其中,考覈指標分爲三大項八個指標,即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用水效率控制指標、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指標等三大項,用水總量、生活和工業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萬元GDP用水量、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跨設區市河流交接斷面水質保護考覈情況、城鎮供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等八個指標;工作綜合測評包括用水總量管理、用水效率管理、水資源保護、政策機制、基礎能力建設、榮譽與獎勵等方面。
浙江省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省政府審定的期末考覈結果,將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爲各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覈評價的重要依據。而且,對期末考覈結果爲不合格的市政府,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審批,暫停該地區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