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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進入小暑,南京今天(11日)的溫度最高將達到37攝氏度。而身處非沿海城市南京人除了去游泳池游泳消暑,今年在南京高淳區即將開放的“固城湖沙灘浴場”,或許也給市民提供了另一個選擇:儘管不少高淳區當地的居民對這個沙灘浴場,或多或少都有些意見。
這聽起來挺公益的項目,怎麼就不招人待見呢?原來,固城湖是高淳區最重要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維持着全區七成以上的飲用水和超過八成的農田灌溉用水,可以說是40多萬高淳人的“母親湖”。不少當地人表示,雖然之前也有人在固城湖內游泳,但這“沙灘浴場”是名正言順地把飲用水變成了“洗澡水”,讓人很難接受。畢竟,跟避暑比起來,喝水纔是頭等大事。
不僅是當地居民有意見,固城湖管理單位、江蘇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處也將這片沙灘浴場定性爲“違法建設”。一年來,主管部門反對,爲何沙灘浴場工程建設依舊?
沙灘浴場修建在固城湖北岸湖邊,全長五百米的沙灘,從岸邊延伸進固城湖內,湖裏被浮球圈出遊泳區域,岸邊的更衣室、救生員塔等設施都正在修建中。正值中午,有幾個當地學生進入沙灘區域玩耍,被保安要求離開。
沙灘浴場開放時間越來越近,但是在今年1月份《江蘇省省管湖泊巡查月報》上,一份《2013年1月固城湖保護範圍內違法行爲情況表》中顯示,固城湖沙灘浴場屬於“違法建設”。違法行爲發現時間爲2012年5月,也就是沙灘的建設初期。
高淳區住建局辦公室主任趙運斌承認,直到現在,建設沙灘浴場所需的手續、行政許可也仍未獲批:
趙運斌:目前我們這些手續,在積極地補申報當中。就是邊審批邊建設,是這種情況。
記者:那就不是邊批邊建了,而應該是未批先建吧?
住建局:未批先建,也可以這樣理解吧。反正手續是積極地在申報嘛。
沙灘浴場建在水源地,對飲用水源的污染是當地人的憂慮,趙運斌說,這兒往年本來就有人游泳,沙灘浴場只是把這些人集中在一塊固定區域,不會加重污染:
趙運斌:我們不是這樣認爲的,因爲我們高淳每年到夏季,沿着固城湖這個湖區,大概8公里長的岸堤,每個岸口都有人下去游泳。建這個沙灘浴場,只不過是把每年游泳的這些人,集中到一個地方去。如果我們不建這個浴場,照樣有人要下去游泳。下去游泳他有可能帶着香皂、洗衣粉,在湖裏洗衣服。這些污水,全部都在固城湖裏面了。建了沙灘浴場以後,我們建了沖洗間,把這些污水全部都收集到污水廠,不可能會帶來什麼污染的。
但是面對並無審批手續的現實,高淳區住建局則解釋,這麼急切建造沙灘浴場,是順應當地呼聲,爲了減少溺亡事故和防止水體的富營養化,純粹是一個公益項目。
趙運斌:按道理它是手續辦完全了以後纔可以建,但是我們也考慮到實際問題:一個是夏季要到了。我們這個工程是想夏季之前開放,因爲游泳的人多嘛,往年這個固城湖都會有溺亡事故,我們這個初衷是好的,就是爲了減少這種溺亡事故,保護這個水源。所以想加快進度,把它建完。
“好的初衷”能否就能堂而皇之跨過程序建設?趙運斌用“事在人爲”來解釋,認爲最終會補報成功的:
趙運斌:這麼長時間沒下來,我考慮可能不會那麼簡單了吧?這個問題應該事在人爲,只要我們努力補報成功的話,應該問題不是很大。
在高淳區發改局2012年3月6日下發的《關於同意高淳區固城湖沙灘浴場項目建設項目立項的批覆》中明確寫道:“在做好規劃、環評、招投標等相關前期工作,待完成後再到我局辦理開工手續”,但是沙灘浴場工程已接近竣工,相關手續仍未辦妥。
根據2005年3月份實施的《江蘇省湖泊保護條例》,將南京市境內的石臼湖、固城湖等全省137個湖泊,列入江蘇省湖泊保護名錄。根據保護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市區內的湖泊保護範圍內從事城鎮建設、房地產開發等活動。”
而2007年3月南京市開始施行的《南京市水資源保護條例》,也明確規定:“禁止從事運動、旅遊、娛樂、餐飲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源的水上經營活動。”省市兩級的禁令,似乎都把固城湖劃在了紅線裏,但它怎麼就沒攔住這沙灘浴場的建設呢?從修建到現在歷經一年左右的時間,監管部門又有過哪些動作?
固城湖沙灘浴場的修建未獲批,管理部門是否曾出面叫停過?南京高淳固城湖管理單位、江蘇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處工程科科長王亞平:
王亞平:他現在沒有批准,定性爲違法建設。這個去年5月份我們就發現了,我們沒有這個權力下發停工通知書。向上面彙報了,上面叫我們責成地方去處理。他們正在搞退圩還湖,現在正在搞方案,我們就是要求他佔多少要退1倍以上,佔1畝要退2畝多。
趙運斌承認,他們確實收到了水利、環保部門的停工通知,但並未按要求停工。
趙運斌:我們區裏的停工通知都發給我們了,但是因爲手續正在補辦嘛,就是爲了趕在夏天把這個建好,所以我們抓緊在建。就是這個手續呢,邊報邊建,確實有一定的問題。
停工通知下達,但是高淳區住建局想的不是立即停止,而是在補辦手續方面加快腳步。
趙運斌:水利、環保部門都有停工通知,因爲你手續沒辦下來,他肯定會發停工通知給你,每個職能部門都會這樣的。
趙運斌稱,手續都正在補,各項許可都正在審批,但當記者多次提出“是否考慮到最終沒能審批下來的情況,那時候沙灘浴場該怎麼辦”這一問題時,他均沒有作出正面的回答,只是依然在強調,各項手續正在審批。
記者:這兩個批文沒有下來之前你們就動工,這個是政策允許的嗎?
趙運斌:這也不是政策允許的,你們懂得,這個也不用問,肯定是這樣的。
政策允許之外,怎麼能“先上車後買票”?甚至車都到站了,票都還沒買?這個邏輯,好像不太說得通。到底是在先斬後奏、讓手續“不得不”通過,還是在搶時間、等不及審批,這些都不得而知,但是在環境問題上,先上車再買票,先污染後治理,已經讓人們吃過太多的虧。
在《高淳區“十二五”水利建設規劃》中明確寫道,“嚴格按照標準,將固城湖建成省級規範化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並明確對固城湖的開發提出要求。但標準說不讓建、管理機構不讓建,這片沙灘依然“頂着壓力”竣工,是否“公益”的名義,就能作爲違規建設的綠燈?事件的進展,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記者潘毅 肖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