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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今年中招錄取工作從7月23日開始,分爲三個階段:五年制高職院校和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驗學校錄取階段;普通高中(含藝體類高中)錄取階段;其他各類中等職業學校錄取階段。2013年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全部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
成績相同如何錄取
在考生升學成績〔含學業考試成績和政策照顧加(或降)分〕相同時,確定其錄取順序的辦法是:首先比較其是否現役軍人子女,如是則錄取優先;如情況相同,再比較其是否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如是則錄取優先;如情況相同,再比較其是否2012-2013學年度區縣級三好學生(或區縣級優秀學生幹部),如是則錄取優先;如情況相同,再比較其學業考試基礎學科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的高低,成績之和高者錄取優先;如成績相同,再比較其學業考試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的高低,成績之和高者錄取優先;如成績相同,再比較其志願順序的先後,志願順序靠前者錄取優先。由此確定升學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順序。
畢業生加降分政策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初中畢業考生,在其學業考試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
1.2012至2013學年度評選出的市級三好學生、市級優秀學生幹部;2012年評選出的“學雷鋒、樹美德、做新人”先進個人。2.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子女、歸僑考生。3.臺灣省籍考生。4.少數民族考生。5.援藏、援疆人員在藏、在疆工作期間其子女。6.來津高層次留學人才隨歸子女(在國外學習5年以上,回國後在3年內參加學業考試)。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初中畢業考生,可享受降分錄取政策。
1.烈士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升學時降20分錄取。2.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升學時降10分錄取。獲兩次以上(含兩次)三等功獎勵的駐津部隊軍人的子女升學時降5分錄取。
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前款規定範圍以外的現役軍人子女。2.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在初中階段回國的初中生。3.2012至2013學年度區(縣)級三好生或優秀學生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