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天從本市物業管理部門獲悉,爲延伸、擴展維修資金的應急解危功能,有效解決維修資金使用中出現的業主集體簽字確認難、局部維修工程受益範圍界定難、突發緊急情況應對難等問題,本市啓動應急解危專項資金,簡化了申請程序。據悉,今年上半年,本市已累計爲266個項目申請使用應急解危專項資金,預算金額2163萬元。
據瞭解,在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對外檐脫落、地面塌陷等進行局部維修時,往往會出現業主對受益範圍的界定分歧較大,申請使用維修資金集體決策環節,很難達到《物權法》規定的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的情況,業主確認難矛盾比較突出,也直接影響專項維修資金的正常、快速使用。爲了滿足業主的實際使用需求,進一步完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市政府曾出臺了《天津市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爲已交存專項維修資金的物業項目建立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用於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無法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或者無法界定受益人等緊急情況時的維修。
按照要求,對於使用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的項目,業主委員會或其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維修工程決算後將《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公告》等在小區明顯位置公告。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對於沒有物業企業的小區,由業主、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提出使用建議,並在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指導下,委託相關單位參照《天津市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辦法》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