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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頭案”追蹤
貨車司機:
只看到一輛黑色轎車
貼着自己的貨車過去
不知道發生了事故
警方:貨車司機負次要責任
4月21日凌晨,在中原西路與杭州路交叉口發生一起惡性交通事故,醉酒男子張某把頭伸出轎車窗外吐酒,兩車相交後,頭被撞飛(本報曾報道)。
昨日,警方介紹,綜合多方面的調查和鑑定,判定貨車司機在該事故中負次要責任。
鄭州晚報首席記者徐富盈
找到事故中的大貨車
事發後,本報獨家報道了這起全國極爲罕見的交通事故,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關注,交警二大隊民警抽調大量警力偵查,找尋事故中的大貨車。
5月29日,民警在滎陽一家鋼材廠查到事故大貨車。
民警說,司機當時也在現場。貨車司機吳濤(化名)說,當天晚上,貨車駕駛室內還坐有另一人,他開車行駛至杭州路口時,路上車並不多,他的確看到一輛黑色轎車,貼着自己的貨車向西而去了,但他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事故,開着車繼續向東。
民警分析,大貨車噪音大,加上車身非常長,撞掉人頭的部位又是車後輪護板,留在上邊的印痕並不明顯。“這一切說明司機應該不是逃逸”。
貨車司機不算逃逸,負次要責任
警方請到大批專家鑑定和討論,認定了貨車司機不能算是逃逸,並綜合多方面的調查和鑑定,判定司機在該事故中負次要責任。
民警說,中原西路上雖然沒有像高速公路上標超車道和行車道,但是最裏側靠中心雙實線的那個車道,就是實際的超車道。而事發當時是凌晨,路上的車並不多,貨車應該行駛在正常行車道上,它卻在超車道上行駛。正是在此時,醉酒司機開着的轎車一彎一拐地快速過來,會車時發生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