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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儲糧河南公司原總經理、黨委書記李長軒因受賄1407.9萬元人民幣、4.5萬美元及鉅額財產來路不明,被判無期徒刑,一審判決生效。
李長軒於2002年到2011年,任職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獨掌河南分公司大權。2011年12月9日,因貪污腐敗問題,李長軒被中紀委雙規,隨後轉由河南省鶴壁市檢察院偵辦。其後,中儲糧駐馬店直屬庫、商丘直屬庫、安陽直屬庫等負責人被批捕。
目前上述直屬庫負責人案件審理結果尚未公佈。7月15日,本報致電鶴壁市中級法院,該院法宣科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早在窩案公開之前,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內部即已查實多個直屬庫存在違規採購、滯留政策性糧食補貼金、利用“虧庫”、“質價不符”、“轉圈糧”等手段套取國家收儲資等問題。
今年5月份,國家審計署對中儲糧2011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查出中儲糧所屬湖南分公司等5家分公司部分直屬庫違反國家規定,通過出售給關聯企業再回購的方式,把52.21萬噸“轉圈糧”轉爲中央儲備糧,謀利1702.58萬元;將政策性糧油貸款用於購買商品糧1.434億元、滯留政策性糧油補貼資金29813.69萬元。
“轉圈糧”一直是公開的祕密,也被外界認爲是中儲糧“壟斷”的實證而遭詬病。
對此,中儲糧官方在給本報的書面回覆中稱,部分直屬企業參與購買政策性糧食,主要原因是:一是爲中央儲備糧輪換採購糧源;二是服務中小用糧企業,直屬企業從第三方購買政策性糧食,沒有違反當時的拍賣交易規則。對於直屬企業違規行爲已經在整改。
李長軒“窩案”起底
李長軒被捕主要是受到登封市糧食收儲公司負責人王國順的案發牽涉
法院審理查明,李長軒自2002年至2011年先後擔任中儲糧鄭州分公司總經理、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總經理兼黨委書記。在任職期間,李長軒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漯河市大道穀物有限公司董事長苑振水、登封市糧食收儲公司負責人王國順等65人賄賂1407.9萬元人民幣、4.5萬美元。另外,李長軒另有人民幣893.6萬元不能說明來歷。
而李長軒則先後爲宛振水、王國順等人在託市糧收購、中央儲備糧調撥、人事安排、糧庫建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李長軒被捕主要是受到登封市糧食收儲公司負責人王國順的案發牽涉。王國順此前曾任登封糧食局黨組書記兼局長。該公司原爲國有企業,後在王國順操刀改制下變爲民營企業。
李長軒與王國順過往甚密,在李長軒主持下,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名義出資收購了登封市政府持有的登封糧儲30%的股份,此後,登封糧儲掛牌爲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登封收儲有限公司。同時,王國順被任命爲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副總經理。
王國順借改制將登封市糧食收儲公司變爲己有後,2008年以來,登封市糧食局職工聯名舉報王國順,指稱王國順利用擔任糧食局局長的職權,侵吞原屬糧食局的優良資產。
隨後河南省審計廳介入調查,2008年12月出具了“豫審[2008]第162號”審計報告稱:“登封糧食收儲有限公司自2006年至2008年不足三年時間內,涉嫌非法違規使用國家糧食收儲專用資金總額達9億多元;涉及騙取、貪污、挪用和不明去向的資金達2.45億元之巨。”
2010年,因爲河南省對王國順案件的查辦,中儲糧河南分公司與王國順才脫離關係。2012年,王國順被捕,隨後牽扯出李長軒。
河南大道穀物有限公司是由原漯河市糧油總公司改制後的糧食倉儲企業,實際控制人爲苑振水,憑藉與李長軒的關係,該公司下轄孟南國家糧食儲備庫、烏江國家糧食儲備庫和河南省一00五糧食儲備庫三個倉儲企業。
李長軒被捕後,2012年7-8月,中儲糧駐馬店直屬庫主任郭玉林、商丘直屬庫主任魏顯龍、安陽直屬庫主任李守根相繼落馬,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副總經理、紀檢組長楊宏傑也被鶴壁市檢察院帶走調查。
不過,上述多人案件目前尚未被公開宣判。河南糧食系統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還沒聽說這些人被判刑。
對於李長軒被判刑,中儲糧總公司官方未作迴應。
自中儲糧河南分公司上述高管窩案曝光後,中儲糧總公司從制度上有針對性地加緊了制度監管,直屬庫監管區域一體化,根據各直屬庫業務類型進行合併,減少法人單位,進一步推廣總會計師委派制度,各直屬總會計師不再由直屬庫任命,需要由總公司和分公司委派,直接監管各直屬庫賬務。
“轉圈糧”那些事
部分“轉圈糧”問題出在2011年期間,這讓中儲糧很尷尬
在李長軒判刑前,國家審計署今年5月份對中儲糧總公司2011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審計署報告指出,2008年至2011年,中儲糧所屬湖南分公司等5家分公司部分直屬庫違反國家關於最低收購價糧和臨時儲備糧競價銷售交易的有關規定,通過出售給關聯企業再回購的方式,將存儲在本庫的52.21萬噸臨時儲備糧和最低收購價糧,轉爲中央儲備糧或用於對外銷售,從中獲利1702.58萬元。
這即爲外界所詬病的“轉圈糧”問題。
所謂“轉圈糧”,是指中儲糧直屬庫在託市收購前給相關聯企業打招呼,讓其幫助拍下以前收儲的陳糧。等到實際收購時,糧庫再從企業手中把陳糧買回。糧食在交易過程中並沒有離開糧庫,僅僅是糧庫和企業之間的賬面交易,原地“轉了個圈”後,就能爲糧庫、關聯企業等帶來一筆國家糧食補貼收入。
這幾年國家在公佈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時,相關部門都會明確要求各級糧食局和中儲糧總公司加強監管,切實防止“轉圈糧”。但實際上仍屢見不鮮。
對於國家審計署指出的問題,中儲糧官方在書面回覆中稱:部分直屬庫參與購買政策性糧食有兩個原因:一是爲中央儲備糧輪換採購糧源。2008-2010年在新糧食上市後國家啓動託市收購,由於託市收購範圍廣,農民願意賣糧,大部分新糧商品糧都進入委託收儲企業的庫存。託市收購結束後,市場上流通的糧源較少,符合中央儲備糧質量標準的糧源更是大大減少,要保證完成儲備輪換任務,有一部分輪換糧需要通過購買政策性糧食解決。
而中儲糧人士表示,託市收購的糧食進入糧庫後,中儲糧無權動用,只有中央要求調動時才能外調。
中儲糧官方稱:第二原因是服務中小企業。中儲糧直屬企業通過開展輪換購銷經營,逐步建立了一些相對穩定的購銷渠道。但是這些客戶相當一部分是中小企業,其中部分企業資金短缺,無力一次競拍較多糧食,“部分直屬企業通過向有資格參與拍賣的第三方企業購買糧食,以滿足客戶實際需要”。
中儲糧官方強調:直屬企業從第三方購買政策性糧食,沒有違反當時的拍賣交易規則。2012年12月份以前,國家對中儲糧直屬企業用於儲備輪換的競購是允許的。對於非輪換用途的競購,則不允許直接參與,但未限制通過第三方購買。
據瞭解,爲防範“轉圈糧”謀利行爲,2010年12月份,國家對國儲糧輪換交易制度細化,規定國家臨時存儲糧食的存儲庫點不得直接或間接購買本庫存儲的糧食,也不得安排其監管的地方承儲庫點之間互相購買。
而部分“轉圈糧”問題出在2011年期間,這讓中儲糧很尷尬。
對於2010年12月份以後違反《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管理辦法》的,中儲糧官方稱:“視情節輕重給予直屬企業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直屬企業違規購買政策糧行爲,總公司要求直屬企業進行嚴肅整改。
據瞭解,受此牽連,中儲糧湖南分公司總經理周毅於去年8月份離職。對此,中儲糧官方稱:“周毅職務調動屬於公司內部正常輪崗。”
另外,國家審計署指出,2008-2012年,中儲糧總公司本部及部分所屬單位存在違規將政策性糧油貸款用於購買商品糧1.434億元、滯留政策性糧油補貼資金2.98億元問題。
對此,中儲糧官方稱:中儲糧總公司正落實專人負責督促有關單位進行糾正和整改。對挪用的政策性糧油貸款全額歸還;對滯留政策性糧油補貼資金,要求河南分公司採取收取政策性糧食風險保證金和撥付補貼資金“收支兩條線”操作,嚴禁扣留。(記者張旭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