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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海南省部分農村環境“髒、亂、差”,飲用水水源地遭污染等突出問題,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近日編制了《海南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規劃(2013-2015年)》,規劃明確提出,2013-2015年,全省計劃完成500個以上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
據統計,目前全省農村生活污水年產生量約爲1.6億噸,生活垃圾年產生量約102萬噸。由於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嚴重缺乏,農村生活污水絕大部分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農村生活垃圾隨意堆放在河道邊、房前屋後、山坳中,污染了環境。
海南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點地區包括萬泉河、南渡江和昌化江等重要河流兩岸飲用水源地分佈區和人口集聚區,松濤水庫、萬寧水庫等重要湖庫周邊,重要生態功能區周邊,重點旅遊風景名勝區周邊,主要旅遊開發鄉鎮以及保亭、臨高等國家扶貧開發重點市縣的村莊。
規劃提出,到2015年,優先整治片區(村莊)實現以下目標: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符合國家標準;生活垃圾定點存放清運率10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70%;生活污水處理率≥65%。
未來3年,海南省將因地制宜建設污水處理工程,對位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周邊範圍內的村莊,考慮通過管網改造,將村莊的污水納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
生活垃圾處置按照“分類收集”、“就地消納”與“集中處理”的原則進行處置。根據海南省農村實際,重點推廣“戶分類、村收集、鄉鎮(區)中轉、縣(市)區處置”的垃圾收運處理模式。(記者侯小健通訊員羅祥武)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