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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17日電國務院法制辦17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安全保衛條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規定,設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安全保衛區,禁止在三峽樞紐安全保衛空域進行風箏、孔明燈、熱氣球、飛艇、動力傘、滑翔傘、三角翼、無人機、輕型直升機、航模等升放或者飛行活動。
按照加強三峽樞紐安全保衛措施與保障周邊羣衆正常生產生活相互平衡的原則,徵求意見稿分別規定了三峽樞紐陸域、水域、空域的安全保衛措施。
徵求意見稿規定,將陸域安全保衛區劃分爲限制區、控制區和核心區,將水域安全保衛區劃分爲管制區、通航區、禁航區,並確立了有針對性、有區別的安全保衛措施。陸域、水域的安全保衛措施主要有:根據不同區域的安全等級,採取不同的出入管制和檢查措施;明確了在陸域安全保衛區活動的車輛和人員、在水域安全保衛區活動的船舶和人員應當遵守的各項規定;明確了安全保衛區內危險物品運輸的特殊規定;規定了對非法進入三峽樞紐安全保衛區域的車輛、船舶和人員的處置措施。
徵求意見稿將空域安全保衛限定於低空空域,規定航空器應按照批准的計劃飛行;加強對空域安全的動態監控,發現違反規定的升放或者飛行活動應當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查明情況並依法處置。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從中央、湖北省、宜昌市到三峽樞紐運行管理單位的四級安保工作協調機制牽頭責任主體和重點職責。
據悉,長江三峽工程是世界最大的水利樞紐工程。2010年,三峽水庫首次成功蓄水至175米,標誌着三峽工程的防洪、發電、通航、補水等各項功能均達到設計要求,綜合效益開始全部發揮。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的安全運行直接關係到華東、華中、華南的用電以及下游防洪區域一千五百多萬人民羣衆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記者劉奕湛)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