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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男青年小查在微博上爆料,他在打車時不慎將手機落在了出租車上,的姐送還過程中索要300元“獎金”,此舉讓他心裏有些不快。“最初,我準備給的姐100元表示感謝。沒想到20分鐘後,對方又打來電話索要‘獎金’300元。”
小查的這條微博,引來不少網友的關注,有的網友稱:“給吧,手機丟了,買新的可不止這個價錢,關鍵還有通訊錄等重要信息,只當花錢僱人找到了手機。”也有網友認爲:“的姐的做法欠妥。”
昨天下午,記者通過微博聯繫到小查,他說,前天17時50分許,他在紹興道與永安道交口乘坐一位女司機的出租車去南樓,到了目的地,他要了發票付賬下車,之後就發現手機丟了。小查想了想,手機可能從口袋滑落到出租車的副駕駛座位上了。
“我按照發票上的電話聯繫上出租車公司。過了一會兒,那位的姐和我聯繫稱我的手機確實落在車上了。我說,您在哪兒,我去找您吧。對方說,她快交車了,讓我給出點費用,她給我送到原地。”小查說,本來他已準備好100元錢給對方做“獎勵”,沒想到對方會嫌少。
20分鐘後,的姐打來電話。“她說在南開呢,如果我確實給她錢,她就給我送過來。我說100元,她說太少。我說200元,她說不講價了,讓我給她300元。”小查說,當天19時15分,的姐把手機給他送了過來。“我身上就剩下280多元錢,全給對方了,包括零錢。”事後,小查想起這事兒,心裏有些不快,就上網通過微博吐槽。
的士公司:還手機會產生費用
昨天,記者撥打那位的姐的電話,但幾次都無人接聽。記者又聯繫天津市公共交通投訴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稱,目前就出租車司機拾到乘客物品是否可以有償歸還,沒有明文禁止的規定,這類事兒也不在投訴服務中心管轄的範圍。按照該中心提供的電話,記者與的姐所屬的“恆泰出租車公司”取得聯繫。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稱,知道這件事。“當時,乘客打來電話要求找司機,是我給聯繫的,關於是否給費用,沒有明確規定。通常發生這樣的事,有的出租車司機比較好說話,會直接給乘客送回去;有的不願意面對乘客,願意給送公司來,乘客再來取時也會產生費用,因此我跟那位乘客說,讓他給出租車司機意思意思,出租車司機爲乘客保管手機和送還手機是存在費用的。至於雙方後來怎麼談的,最終給了多少錢,我就不知道了。”
律師:索要報酬要有度
天津律協民商委員、衆曉律師事務所的任秀福律師認爲,出租車司機代爲保管和返還乘客遺失的手機在法律上屬於無因管理行爲,其間發生的合理費用和損失,乘客有義務給予一定的補償。不過,出租車司機沒有任何依據地索要高額報酬,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正常來說,跑一趟活多少錢,可以作爲參考,比如,司機從南開來送手機,可以參照打車計價費用收取費用。”任律師建議乘客,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可以向出租車公司投訴,也可以報警。(記者高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