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紅橋區人民檢察院爲破解民行案件處理難題,積極搭建服務民生平臺,嚴格按照“三個一”工作要求,立足檢察職能,結合工作實際,四項機制破解新形勢下民行案件處理難題:
深化法律文書說理機制
堅持對各項法律文書充分說理、嚴密論證,展現檢察機關在個案中採信證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過程,使得申訴人不僅知道“是什麼”,還要知道“爲什麼”。避免簡單化、程式化、機械化的表述,力求做到“事理、情理、法理”三者有機統一。
建立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
對可能激化矛盾、影響社會穩定的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在做出處理決定前及時評估風險,科學制定預案。通過先期的預警、研判,及時消除隱患,化解矛盾。
強化案件跟蹤監督機制
將監督落實到辦案各個環節,特別是對於再審案件,堅持全面監督、全程監督的原則。加強與法院庭前、審中、庭後的聯繫和溝通,確保案件依法公正審理。
健全檢調對接工作機制
依託大調解格局,加強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配合。對有和解條件的案件本着自願、合法、公正原則,積極引導和促成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將民行檢察監督職能向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延伸、向社會管理創新延伸、向推進公正廉潔執法延伸。(通訊員拜緹安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