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昨日,本市發佈《關於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向濱海新區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及權限的通知》,其中本市將向濱海新區下放企業投資項目覈准與備案、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等行政審批事項及權限51項。截至目前,本市已向濱海新區下放四批累計260餘項行政審批事項及權限,涉及公安、安監、衛生、教育等多個部門,進一步實現“新區事新區辦”。
本次下放濱海新區的行政審批事項及權限包括企業投資項目覈准與備案;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立項、可行、初步設計、投資計劃、安排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及國家審批項目的初審;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審批(不含需要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的收費標準審批);工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覈准與備案;對臨時懸掛標語或宣傳品審批;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審批;船舶進出港口許可(地方海事局主體);海事簽證(地方海事局主體);設立旅行社審批等51項。
據介紹,我市在2011年9月向濱海新區下放首批行政審批事項和權限110項後,又分別在去年和今年初連續兩次下放65項和43項行政審批事項及權限,本次下放的第四批51項事項和權限後,將有269項審批事項和權限在新區完成。使濱海新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實現突破,改革發展創新獲得更大自主權。通知還要求,濱海新區將下放的行政審批權限事項和麪向羣衆、企業和基層服務的職能事權事項統一納入行政服務中心,實行“一站式”集中審批服務,不斷創新審批方式、簡化審批程序。(記者孫毅)